一、项目背景
1、修订背景
黄石市于2000年出台的地方性政府规章《黄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共13章,以下简称2000版规定)对于加强和规范黄石市的城市规划、建设与行政管理行为,遏制城市无序开发建设等方面,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2016年,黄石市规划局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黄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修编了《黄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本)》(共14章,以下简称2016版规定),结合城市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全面更新了各项技术规定。但是,伴随我国城乡发展思路的整体转变及黄石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2016版规定已不能很好适应新的发展形势,主要体现在:
一是适应新法规,按照《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2016版规定在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已经难以满足城市发展的新要求;二是步入新时代,中国城市发展已迈入历史性新时期,发展方式正在转变,“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以成为城市发展共识;2016版规定未能充分体现新的时代要求;三是开启新理念,作为资源枯竭型的工矿城市与山水园林城市,黄石亟待通过城市双修,治理城市病,推动城市转型发展,2016版规定亟待进一步推动城市双修工作;四是承担新使命,围绕“生态立市、产业强市”,黄石肩负多重发展使命,对城市空间形象提出了更高的建设要求,2016版规定亟待强化对城市空间形象的引导;五是面临新挑战,黄石具有“山水格局突出、工业遗产丰厚”特色,为引导黄石滨江、环湖、依山的城市风貌建设,黄石一直在努力,但城市部分区域还是出现了“千城一面”的“百米新城”,2016版规定亟待对城市风貌提出更加有效的引导与控制。
基于以上原因,我局通过政府采购确定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及黄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2016版规定为基础,修改完善规定形成正式上报稿。在完善过程中保留了原法规中部分相关规定与条款,广泛参考武汉及省内同类城市等地的规划管理经验,多次征求全市各相关单位、科研设计机构的意见,多次对核心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与论证,并组织了专家咨询会议,最后形成《黄石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共8章81条,约1.6万字。2019年2月1日,原黄石市规划局发布关于试行《黄石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正式试行。
2、技术路线
本轮修订主要包含背景分析、实施评估、案例研究、修订思路、优化框架、重要章节论证、使用方法及建议、报审成果法定化等内容。
一、项目背景
1、修订背景
黄石市于2000年出台的地方性政府规章《黄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共13章,以下简称2000版规定)对于加强和规范黄石市的城市规划、建设与行政管理行为,遏制城市无序开发建设等方面,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2016年,黄石市规划局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黄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修编了《黄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本)》(共14章,以下简称2016版规定),结合城市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全面更新了各项技术规定。但是,伴随我国城乡发展思路的整体转变及黄石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2016版规定已不能很好适应新的发展形势,主要体现在:
一是适应新法规,按照《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2016版规定在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已经难以满足城市发展的新要求;二是步入新时代,中国城市发展已迈入历史性新时期,发展方式正在转变,“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以成为城市发展共识;2016版规定未能充分体现新的时代要求;三是开启新理念,作为资源枯竭型的工矿城市与山水园林城市,黄石亟待通过城市双修,治理城市病,推动城市转型发展,2016版规定亟待进一步推动城市双修工作;四是承担新使命,围绕“生态立市、产业强市”,黄石肩负多重发展使命,对城市空间形象提出了更高的建设要求,2016版规定亟待强化对城市空间形象的引导;五是面临新挑战,黄石具有“山水格局突出、工业遗产丰厚”特色,为引导黄石滨江、环湖、依山的城市风貌建设,黄石一直在努力,但城市部分区域还是出现了“千城一面”的“百米新城”,2016版规定亟待对城市风貌提出更加有效的引导与控制。
基于以上原因,我局通过政府采购确定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及黄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2016版规定为基础,修改完善规定形成正式上报稿。在完善过程中保留了原法规中部分相关规定与条款,广泛参考武汉及省内同类城市等地的规划管理经验,多次征求全市各相关单位、科研设计机构的意见,多次对核心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与论证,并组织了专家咨询会议,最后形成《黄石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共8章81条,约1.6万字。2019年2月1日,原黄石市规划局发布关于试行《黄石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正式试行。
2、技术路线
本轮修订主要包含背景分析、实施评估、案例研究、修订思路、优化框架、重要章节论证、使用方法及建议、报审成果法定化等内容。
3、工作过程
2017年12月,我局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黄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标单位。截止2019年,该项目已召开1次调研会,5次汇报会和1次专家咨询会,并征求局内各科室及分局意见共3次,黄石市相关部门意见1次,目前已形成最终成果,并于2019年2月1日,由原黄石市规划局发布关于试行《黄石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正式试行。
主要工作过程图
二、修订思路
1、修订原则
法定化:2018版规定应适应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上位法律法规的规划意图,还需突出城乡统筹的概念。
规范化:2018版规定的技术条款应采用图示化和量化控制,将原管理规定中的原则性话语,尽量转变为可量化的控制要求,便于规划管理。通过图示化语言,将技术性条款转变为图型,便于规划管理部门、开发商、设计单位、市民理解本管理规定。
合理性:利于指导城市建设与规划管理。双导向下制定的合理性,既要能解决现状问题,也要指导目标建设。各条款量化指标一方面需结合黄石市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另一方面通过比较广州、武汉等城市指标,分析各城市指标演变的背景和原因。
地方性:管理规定需着重突出工业遗产特色及其他历史风貌区、山边、江边、湖边、重点功能区等区域的控制条款,突出黄石城市特色。了解黄石市现状已颁布的各类管理规定,明确本次规划管理规定需研究的内容。
2、修订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湖北省城市“四线”规划管制工作指引》
《湖北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编制导引》
《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其他相关的国家、地方各类法律法规
(2)设计规范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 )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37-2012)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2014)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3)规划成果
《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7年修订)
城市专项规划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城市规划研究
3、案例研究
深入分析上海、深圳、广州、杭州、成都等省外城市,以及武汉、鄂州、黄冈等省内城市管理技术规定(2014-2017年修订完成)的成熟编制经验,总结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管控内容和管控重点。技术规定主要包含三种类型:
类型一是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武汉与上海为代表,重点针对建设用地、建筑与市政工程规划管理。
类型二是城市(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黄冈、鄂州、广州及成都为代表,除建设用地、建筑与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外,结合各个城市管控需求纳入村庄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地下空间利用、历史文化保护等相关管理规定。
类型三是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深圳与广州为代表,主要规范城市规划内部的技术行为,内容覆盖城市规划过程中所有的、一般化的技术性行为。
类型一、二通常以地方政府规章形式颁布,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代表公共性政策,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用以指导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规划行政管理事项;二是针对重要性条款,明确当地城市规划编制、管理与实施的具体程序和基本原则;三是政府令形式发布,地方政府规章制定程序严格,通常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类型三通常以技术标准与准则形式发布,具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作为技术性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具有普遍规律性的重要技术性依据;二是内容全覆盖,主要规范城市规划内部的技术行为,内容覆盖城市规划过程中所有的、一般化的技术性行为。
综合来看,各个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主要包含以下两种体系:
各个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体系模式
结合黄石城市管控特色及2016版规定情况,建议采用“1+1+N ”共同管控模式:
1个综合管理规定:对2016版规定进行精简优化,形成《黄石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1个综合技术准则:对2016版规定进行优化更新,形成《黄石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准则(试行)》。
N个专项管理规定:对现有各项管理规定按照“需废止、需优化、需新增”进行分类梳理,为下一步制定专项管理规定提供依据。
4、 修订策略
本次修订提出以下6个修订策略:
一是适应公共政策性,精简整体框架篇章。适应依法行政及控规向公共政策转变的思路,以简洁、明晰和便于管理为原则。将2016版规定的十四章内容精简为八章。
二是彰显黄石特色,强化城市风貌管控。强化管控要求,包括细化滨江、环湖、临山建设项目的管控要求,优化对历史街区及工业遗产保护的要求等。
三是紧跟建设热点,落实生态人本理念。紧跟街道设计、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城市建设热点,落实生态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等城市发展理念。
四是对接最新政策,完善城乡规划管控。对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等要求,完善城乡规划管控。
五是突出规章法规性,简洁凝练条款文字。与国家规范、行业规范等相同的规定不纳入管理规定中,可在技术准则中保留。
六是增强实施操作性,图示化技术规定。优化规定的可操作性,便于规划管理部门、开发商、设计部门、市民的理解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优化框架
本轮修订将2016版规定保留11条,优化43条,新增27条,总体由14章179条4万字精简优化为8章81条1.6万字。
《黄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本)》(2016版) | 黄石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8版修订框架)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城市规划编制管理 第三章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四章 建筑容量和规划管理 第五章 建筑间距 第六章 建筑退让和高度控制 第七章 公共设施 第八章 城市风貌与绿地环境管理 第九章 道路交通工程 第十章 市政工程 第十一章 综合防灾 第十二章 旧城更新 第十三章 城市地下空间 第十四章 附则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三章 城市风貌规划管理 第四章 建筑工程规划管理 第五章 道路交通工程规划管理 第六章 市政公用设施与管线规划管理 第七章 村庄规划管理 第八章 附则 |
附录1 名词解释 附录2 计算规则 附录3 附图示
| 附录1 本规定用词说明 附录2 名词解释 附录3 计算规则 附录4 附图 附录5 附表 |
四、主要内容
1、第一章 总则
本章主要明确2018版规定制定目的与依据、使用范围、管理目标及规划行政许可相关依据,新增审批依据相关要求。
第一章 内容框架
2、第二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本章主要明确与建设用地相关的管理规定,包含用地兼容性、建设用地的用地规模、竖向规划、分期实施建设条件及统一规划建设条件等内容。结合黄石城市特色及管理需求,新增建设用地性质及强度规定、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具体规定。
第二章 内容框架
3、第三章 城市风貌规划管理
本章为重点章节,基本为新增内容。结合黄石城市风貌及空间特色,重点对空间形态、公共空间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三个方面进行了专项规定。其中空间形态主要对重要功能区、重要界面从建筑面宽、高度、屋顶、立面及色彩等方面明确了管控要求;公共空间主要对公共空间布局、公共绿地、街道空间、滨水公共空间、微型公共空间及设施化设计明确了管控要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主要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明确了管控要求。
第三章 内容框架
4、建筑工程规划管理
本章为重点章节,针对黄石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建设实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对建筑规划设计、建筑间距、建筑日照及建筑退让四个方面进行了专项规定。其中,建筑规划设计主要对建筑功能复合、办公建筑设计明确了管控要求,新增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基本要求及跨道路设置空中廊道或地下车行连通道要求;建筑间距主要对居住及非居住建筑明确了管控要求,新增了非平行布置建筑间距及其它建筑形态的建筑间距;建筑日照主要对建筑日照分析基本要求、有效时间带、日照分析报告的编制要求等明确了管控要求;建筑退让主要对建筑退让城市五线及各类设施明确了管控要求,新增了退让城市规划道路交叉口、退让架空电力线路及工业园区退让道路及用地红线等要求。
第四章 内容框架
5、第五章 道路交通工程规划管理
本章以以人为本为理念,合理划分街道路权,优先保障慢性路权为主。主要明确了城市道路等级及宽度、平面交叉口设计、机动车出入口设置等道路交通工程规划相关管理规定,新增了人行过街设施规定、城市快速公共汽车系统与有轨电车新建工程规定等内容。
第五章 内容框架
6、第六章 市政公用设施与管线规划管理
本章主要明确市政公用设施选址规定、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布局规定、市政管线的规划设计规定、综合管廊的规划设计规定、海绵城市的规划设计规定等内容,新增了其他市政公用设施与管线一般规定。
第六章 内容框架
7、第七章 村庄规划管理
本章主要明确了村庄规划管理相关的内容,包含村庄建设管理基本要求、村庄规划编制条件、村庄规划的编制和修改程序、村庄规划布局要求及村庄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基本要求等管控要求,均为新增内容。
第七章 内容框架
8、第八章 附则
本章主要明确了管理规定的特殊情况、实施时间及责任解释等内容,附录中新增了本规定用词说明、附表等内容。
相关文件:黄石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