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关于印发《2021年度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种苗站    时间:2021-08-02 05:58

文件名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关于印发《2021年度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类型通知
发文单位种苗站 发文字号黄自然资规函〔2021〕81号
发文日期2021-08-02 17:58:57 发布日期2021-08-02 17:58:57
效力状态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2021年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部署安排,现将《2021年度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专项行动举报电话:0714—6551175  联系人:朱昌松,

电子邮箱:2640445062@qq.com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2日     

 


 

黄石市2021年度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我林木种苗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根据国家林草局、省双打办、省林业局、市双打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严厉打击林木种苗违法行为;强化林木种苗市场监管,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整顿和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秩序,推进依法治种、科技兴种进程,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健全促进林木种苗质量提高与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的长效机制,维护林木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林木种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打击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授权品种,加强对生产、流通领域种苗质量监管,确保种苗质量和品种真实性,打击品种套牌侵权和无证生产、经营种苗行为。以重点工程造林用种苗和种苗交易市场、集散地为重点,网络在线销售侵权假冒伪劣苗木,开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8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方案,进行工作部署。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方案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

(二)征集线索、调查摸底(8—9月)。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应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或其他举报方式,并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汇总侵犯假冒行为线索,结合实际开展调查摸底,了解授权植物新品种的推广应用,以及侵权假冒等情况。

(三)重点检查(8—10月)。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的相关从业场所开展检查,重点检查苗圃、繁殖场、种苗(花卉)交易市场、经营门店、网店等场所。

(四)立案查处(8—10月)。根据违法线索,及时调查取证,认定违法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对假冒品种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并报告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五)信息公开(8—10月)。按照《国务院批转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发〔2014〕6号)等文件要求,主动公开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的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作总结(11月)。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1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及《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假冒案件统计表》(见附件3)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强化领导,周密部署,高度重视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工作,要与本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牵头部门沟通协调,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二)健全执法机构。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将双打执法工作作为本地重点工作之一,落实工作经费,健全执法队伍,制定培训计划,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

 

附件: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结格式

3.林业和草原部门查办案件统计表

 

 

 

 

 

 

 

 

附件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倪文明    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 组 长:范柏林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石章胜    二级调研员

成    员:柳珍修    法规科科长

张成高    造林科科长

黄均强    种苗站站长

涂惠芸    森检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种苗站,负责日常工作。黄均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举报投诉电话:0714—6551175

电子邮箱2640445062@qq.com

 

 

附件2

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结格式

 

一、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部署情况

包括通过会议、发文等部署打假工作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情况,负责打假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确定情况,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等。

(二)案件查处情况

执法情况,违法行为举报方式公布情况,侵权假冒案件查处数量及罚没金额,案件公开情况等。

(三)林草种苗质量监管情况

1林草种苗质量监督指导情况。主要包括:

(1)林草种苗质量情况。

(2)林草种子育苗单位育苗及圃地管理情况。

(3)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标签、档案、自检、检疫等 制度落实情况。

(4)种子来源、种源、产地情况。

(5)造林种草作业设计是否对种苗遗传品质(包括良种、种子产地、品种等)和播种品质提出明确要求,以及是否按照作 业设计使用种苗情况。

61种苗招投标文件上对种苗的要求情况、评标方式情况。

2.“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包括配套办法制定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等。

3.种苗交易市场和电商平台管理情况。

4.种苗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情况

(四)植物新品种权保护 主要包括摸底调查情况:

1.全市授权品种情况。

2.全市授权品种侵权、假冒情况。

(五)林草种苗及植物新品种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种苗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各级种苗执法队伍情况,具体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装备、执法能力等。

2.植物新品种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各级植物新品种执法队伍情况,具体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装备、执法能力等。

(六)人员培训情况 包括培训方式、内容、培训人员数量情况等。

二、经验和做法 

包括提升种苗质量、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的突出经验和先进做法等。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分类写明,并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