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00466号

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9-23 16:20


兹因权利人王海洋、陈玉秧不慎将阳新县城东新区白杨村武阳绿苑工人小区二期1号楼13层1-1304号房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阳新县房预兴国字第A2014102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海洋、陈玉秧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