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9-10 16:48
兹因权利人王贤河不慎将阳新县兴国镇兴国大道42号欣欣公司1幢401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17)阳新县不动产权第000073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贤河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