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00074号

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2-14 16:20


兹因权利人郭红霞不慎将阳新县白沙镇上潘村刘汝舟小区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1)阳新县不动产权第009469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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