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10-14 09:25
兹因权利人黄可、刘时红不慎将阳新县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园安宝花园2号楼1-603号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阳新县房权证兴国字第鄂(2016)不动产000018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可、刘时红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