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00106号

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06-03 14:47

兹因权利人阳新正大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上石兴隆小区项目部不慎将阳新县经济开发区官桥村上石组上石兴隆小区B栋2-601号房的不动产权证(预告证证号:鄂(2022)阳新县不动产权第001481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阳新正大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上石兴隆小区项目部

2025年6月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