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05-30 14:45
兹因权利人高小毛、黄霞不慎将阳新县兴国镇莲花池富川家苑3号楼3幢305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证号:阳新县房权证兴国字第2015627号、土地证证号:阳国(2014)第100-045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小毛、黄霞
2025年5月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