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00096号

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05-19 17:13


兹因权利人马国安不慎将阳新县阳新县富池镇闸南大道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土地证号:阳新国用(1995)第07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国安

2025年5月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