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00072号

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04-03 09:26

兹因权利人李金胖、涂诗永不慎将阳新县兴国镇陵园大道(政协东侧)澜桥世家A栋1-1902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号:鄂(2022)阳新县不动产权第002798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金胖、涂诗永 

2025年4月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