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阳新县局 时间:2025-01-14 10:12
兹因权利人王敏不慎将阳新县兴国镇北门坝路湖滨花园8号楼8幢301号房,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号:阳新县房权证兴国字第200580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敏
2025年1月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