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黄石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33号问题》有关情况的公示

来源:污染办    时间:2019-12-05 17:00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黄石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33号问题》的相关整改工作,目前反馈意见33号问题已经整改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黄石市网湖湿地为省级自然保护区,有13个主要湖泊,2011年以来均被当地政府或保护区管理局外包用于非法投肥养殖,直至2016年仍在签订承包合同。

二、整改目标

1.2017530日前,摸清网湖、猪婆湖、下羊湖、夹节湖等13个主要湖泊的权属、经营管理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同时制定完善网湖生态治理项目方案。

2.2017630日前,成立网湖生态治理项目建设指挥部,落实项目投资主体、实施主体;全面中止网湖大湖的承包经营养殖行为。

3.20171230日前,中止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猪婆湖、下羊湖、夹节湖等12个湖泊投肥掠夺式养殖行为,实施健康生态养殖。

4.20191230日前,通过网湖生态治理使网湖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域功能Ⅲ类水质量标准。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已全部摸清网湖、猪婆湖、下羊湖、夹节湖等13个主要湖泊的权属、经营管理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制定了《阳新县网湖湿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攻坚工作方案》,以及《网湖及周边12个湖泊禁止投肥(粪)养殖实施方案》、《阳新县2017年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实施方案》、《网湖湿地保护区内露天采石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具体落实方案。

2.已成立网湖湿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启动了网湖水质降磷与水生态修复工程。全面终止网湖承包经营养殖行为。

3.已终止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猪婆湖、下羊湖、夹节湖等12个湖泊投肥掠夺式养殖行为,全部解除了承包经营合同。

4.经过周边精养鱼池整治,降磷工程,禁止投肥,取缔承包经营,绿盾行动等系列治理措施,网湖水质已明显好转。经向省林业局和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请示,同意Ⅲ类水质量延期达标,由阳新县进行常态化水质治理。阳新县政府将继续加大治理和投入力度,持续改善水质。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下陆区广州路22613室(邮箱:493312036@qq.com),或致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余洪泽,联系电话:07146264266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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