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印发通知 进一步规范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

来源:市国土整治办    时间:2024-09-21 09:33

为进一步规范占补平衡项目全流程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监管职责,压减工作时限,提升服务效率,保障好项目建设国土资源要素供给和粮食安全,持续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近日,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

一是全面加强项目管理

多环节规范项目立项审查,严格控制项目规划设计变更和竣工验收。压实各方责任,明确了市级各环节审查审签时限,项目审批用时大幅缩短,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效率。

二是进一步强化项目质量和进度管理

项目立项后应尽快开工建设,通过下发检查通报、提示函、约谈等多种方式督促县(市、区)资源建设局(分局)倒排工期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同时强化监督检查,通过不定期的巡查、抽查,重点加强对工程隐蔽工程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严格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做到闭环整改,对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将严肃移交纪检部门追责问责,确保工程质量。

三是强化已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严肃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建设位置、规模、内容和标准,不得先施工后申报变更,确需变更的,县(市、区)资源建设局(分局)应充分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审,严格审查把关,对变更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负责,报市局按程序审批。

四是严格新增耕地后期管护

县(市、区)资源建设局(分局)要严格落实新增耕地后期管护责任,将新增耕地纳入耕地保护日常管理,加强跟踪监管,在管护期内每年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对项目种植情况进行复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土地撂荒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复查结果作为拨付后期管护资金和乡镇耕地保护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