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阳新县住建局,各城区(开发区·铁山区)建设局,新港园区建设局,各建设工程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监督办法》(鄂建文〔2019〕23号)、《关于建立“宽进、严管、重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机制的通知》(厅头〔2023〕608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共抽取建设工程企业75家。经核查,3家企业核查结果为合格,2家企业在核查期间已申请注销资质,70家企业核查结果为不合格(详见附件),现依法责令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在限期内改正并公告如下:
一、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要求,本次资质动态核查中限期整改的企业,对照核查意见,逐条完成问题整改,并及时通过邮箱(hsjwjgk@163.com)上传相应的整改佐证材料。
二、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迅速通知并督促属地企业于2027年2月5日前完成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如企业未在规定整改时间内上传整改佐证材料或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视为资质整改不通过,我局将依法上报至省住建厅撤回其不合格资质。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远征;联系电话:0714-6287272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