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团城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修编)公示文件

来源:    时间:2018-08-08 15:00

《黄石市团城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修订版)方案已经编制完成,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方案内容,进一步征询公众意见,现进行方案公示,特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9月7日止。

  二、公示反映方式:

  1、网上公示:ghj.huangshi.gov.cn

     电子邮箱:hsgh2030@163.com

  2、联系电话:0714-6286553  

    热忱期待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黄石市团城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修订版)方案

                                            黄石市规划局

                                          2018年8月8日

 

黄石市团城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修编)方案

        一、规划内容

2012年市规划局委托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与黄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了《黄石市团城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版),该项目已通过专家评审与规划委员会会议,但由于黄石市下陆区行政区划变动的客观原因,该规划未交付成果。由于团城山片区发展迅速,加上各类相关规划的编制,《黄石市团城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版)已严重滞后。为适应黄石市团城山片区建设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指导开发建设。迫切需要编制《黄石市团城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修订版),在中观和微观层面上对团城山片区的整体发展提出相应的引导对策,确定片区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组织综合交通、完善市政配套、维护生态环境,为城市空间的价值再造与重组提供法律指引。

本规划于2017年9月份启动,2017年10月--12月前后多次跟下陆区政府、市规划局汇报规划方案,2018年1月通过专家评审,2018年2月份通过市规划委员会。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对象为团城山片区,位于黄石市下陆区,范围东至磁湖,北接马鞍山路以北,西接下陆区生态新城,南靠黄荆山磁湖湿地公园。规划区面积约为18.83平方公里,包括了团城山街办的绝大部分(杭州东路社区除外)。

      2.功能定位

团城山片区通过“核心引领、四片联动”的空间布局,依托生态资源的特色、产业转型,将团城山塑造为以生态宜居,商务金融,文化科教, 交通枢纽功能为主,以山水园林为特色的核心片区。

      3.总体规划布局

      3.1规划结构

规划构建“山水环绕 、核心引领 、四片联动”的用地布局。

山水带:由峰烈山、马鞍山、大众山加上磁湖水系组成山水带,形成山水环绕,靠山瞰水的外围生态格局。

核心 :黄石市的行政中心。

四片 :城市枢纽产业片、高校教育片、山水宜居片、山水商务片。

城市枢纽产业片 :发展新兴产业,完善城市枢纽配套功能,建设城市枢纽产业片。

高校教育片 :建设山水环绕、环境绝佳的高校教育片。

山水宜居片:建设以“城市湿地、公园景观、齐全配套”为主题的山水宜居片。

文化商务片:建设会展中心、发展总部经济和大型商贸,建设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的文化商务片区。

        3.2用地布局

延续自然格局特色,片区外围通过马鞍山、大众山山脉、磁湖水系,形成山水环奠定生态格局,内部以行政文化中心为引领带动四个片区共同发展,形成“山水环绕、核心引领、四片联动”的空间布局。

  规划区内城市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39.8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占16.49%,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占10.05%,道路交通设施用地占18.29%,公用设施用地占2.49%,绿地与广场用地占12.05%。

 3.3共服务设施布局

构建“1+7”服务设施体系,即1个公共服务核心+7个社区邻里中心 。用地169.71ha ,占建设用地面积 13.51%,按“市级+区级+社区级”三级设施体系进行规划配套。

文化设施:形成“7处市级+1处片区+6处社区”三级文化设施体系,文化氛围浓厚。

总用地5.67ha,占建设用地面积0.45% 。

教育科研:形成“6所小学+3所中学+1所高中+2所职校+2所大学+ 5处科研用地 “

的教育科研体系。用地145.53 ha,占建设用地面积11.58% 。

医疗卫生:形成“4处市级+2处区级+7处社区级”三级医疗设施体系,医疗配套完备。用地11.50ha,占建设用地面积0.92% 。

体育设施:形成“1处市级+1处区级+4处社区级+N处健身设施”三级体育设施体系,配套齐全。用地7.01ha,占建设用地面积0.56% 。

       3.4绿地系统规划

依托山水资源打造“山水生态城”,为黄石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打好基础。 实现      300米见绿 、500米见园 、2000米见水的规划目标。

规划区构建“两带、一核、一环、多点”的绿地景观系统结构,形成内外渗透、有机融合的城市绿地景观系统,使山、湖、城融为一体。

规划绿地与广场面积151.46ha,占建设用地12.05%。其中人均公园绿地9.5m2;形成“区级—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三级公园绿地系统。

    3.5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道路系统规划:规划将道路等级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和微循环道路五个等级,构建由1条快速路(磁湖路)、7条主干路组成的“三纵四横”路网骨架。 三条纵向骨干道路由西向东依次为大泉路、白马路、桂林路; 四条横向骨干道路由北向南依次为由发展大道—杭州路、苏州路、广州路、沿江路组成。路网密度为6.04km/km2,满足规范5~7 km/km2的要求。

公共交通规划:规划公交干道的走向与客流的主流向一致,即沿发展大道、杭州路、苏州路、广州路、磁湖路、沿江路、桂林路、安达路、白马路以及大泉路布置,公共交通干道路网的密度达到1.66 km/km2;非直线系数不大于1.4。

有轨电车规划:根据黄石市有轨电车近期现网规划,有两条有轨电车团城山片区内穿过,分别为有轨电车1号线和有轨电车2号线,有轨电车1号线全长6公里,共6个站点; 有轨电车2号线沿苏州路布置,团城山片区内全长约4公里。

交通设施规划:以“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场(库)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新增2处公交停车场,设置8处社会停车场。现状规划范围内共有5处加油站,基本满足1.2㎞的服务半径要求 。

3.6市政设施

秉承区域共享共建的理念,通过与周边区域规划道路系统性的衔接,以道路为载体,完善团城山片区内部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供应通道。

  1. 五线管制

4.1道路红线

红线是城市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规划区涉及的道路红线包括:

快速路:磁湖路;主干路:发展大道、大泉路、杭州西路、杭州东路、苏州路、广州路、白马路以及桂林路;次干路:伍家洪大道马鞍山路、青鱼路、大畈路;其他支路。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支路及已划定的城市道路均采取实线控制。

4.2城市绿线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规划区内的城市绿线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绿线和广场用地绿线。

4.3城市黄线

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一定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规划区涉及的城市黄线包括:供电用地、供水用地、环卫用地、消防用地、排水走廊与高压走廊。

4.4城市紫线

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限,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均采取实线控制。规划区内只有一处紫线,即张志和纪念馆,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4.5城市蓝线

根据《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7年修订)磁湖设计洪水水位20.5米、湖堤设计高度22.00米(均为吴淞高程)。磁湖及与其相关水体蓝线划定必需确保防洪要求。

4.6规划控制管理要求

本次控规“五线”和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采取实线控制、虚线控制、点位控制和指标控制。

1、实线控制

实行实线控制的规划内容,其位置、建设规模、设施要求等原则上不得更改,边界形状可根据具体方案深化确定。

2、虚线控制

实行虚线控制的规划内容,其规模和设施要求等不得作出更改,其位置和边界可以在管理单元内根据具体方案深化确定。

3、点位控制

实行点位控制的规划内容,其设施主要与其他类型用地复合利用,设施要求等不得作出更改,设施位置在管理单元内根据具体方案深化确定。

4、指标控制

实行指标控制的规划内容,其控制要求采用指标予以界定,控制指标不得改变,其用地的位置和范围则可以通过下位规划落实。

  1. 用地建设规划管理

5.1开发强度

低强度: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市政公用设施

中低强度:部分居住

中强度:新建居住用地

中高强度:商业商务、居住

高强度:现状部分居住、规划商业商务、磁湖西岸地标建筑

沿湖:除了磁湖西岸地标建筑外,沿湖均中低强度控制。

5.2建筑高度

目前规划区内部主要以中高层建筑为主,城市干道的交汇处以高层建筑为主。

按照塑造优美城市天际线、保护自然和历史风貌特色的目标,通过建筑度分区,引导形成疏密得当、高低有致的空间形态,形成五级高度控制。

        二、图纸

       1.区位图

    2.用地规划图 

    3.规划结构图

        4.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图

          5.交通结构图

        6.景观结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