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7-16 14:25
本人熊莲宝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湖北省黄石市永昌集团公司名下的土地证(坐落于西塞山区黄厂街44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熊莲宝
2026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