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5-14 14:20
本人阮根、刘芩因保管不善,将鄂(2018 )黄石市不动产权证第0026909号(坐落于黄石港区鄂黄路7号2号楼2-3202室)的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阮根、刘芩
2026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