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3-27 14:40
本人王建春因保管不善,将已发放给本人的权利人黄石市颐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初始确权登记证明书002919号(坐落于西塞山区沿湖路417C-144室)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初始确权登记证明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建春
2026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