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3-06 14:20
范翠竹、左伟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黄石港区延安路21-4-2-402号的分割转让许可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分割转让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范翠竹、左伟华
2026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