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2-06 14:25
本人芦相喜保管不善,将地址为:西塞山区东屏巷55-31号的分割转让许可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分割转让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芦相喜
2026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