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2-04 14:40
本人林茂兴因保管不善,将开发区·铁山区大冶铁矿余家山路3-4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茂兴
2026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