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2-03 14:30
本人汪兰因保管不善,将黄房权证2006港字第0201344号,坐落:黄石港区黄石大道939-43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汪兰
2026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