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9-10 16:3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3)黄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561号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房屋/土地
420202004005GB00103F00010016
黄石港区武汉路66-1-1302号
公告单位: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