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审,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申请拟对下表所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办园博大道289号黄石市民之家
联系方式:0714-6221856
序号 | 继承人/ 受遗赠人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土地/房屋面积 | 用途 | 遗产管理人 |
1 | 费春英 | 邓定才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西塞山区陈家湾街办颐阳路531号环卫小区2-701室 | 67.00 | 住宅 | 无 |
是否使用告知承诺制? | (√)是1、邓定才档案中记载的出生年月为“1950年11月11日”的邓定才同户口簿上登记的出生年月为“1951年11月11日”出生的邓定才同为一人。费春英档案中记载的出生年月为“1957年2月27日”出生的费春英及结婚证上年龄为24岁(实际为23岁)同身份证上出生年月为“1957年3月28日”的费春英同为一人。 2、邓定才档案中记载40岁(推算出生年份为1930年)出生的邓学阶同亲属关系表中“1928年”出生的邓学阶同为一人;档案中记载37岁(推算出生年份为1933年)出生的刘芝平同亲属关系表中“1928年”出生的刘芝平同为一人 ( )否 |
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