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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不动产登记破解“两证不齐”历史遗留问题

发布时间:2017-05-08 来源: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近日,黄石市政府下发《关于妥善解决我市城区房屋不动产登记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对因“两证不齐”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三类历史遗留问题提出详细处理办法。

三类历史遗留问题是指,在2016年7月1日以前,已办理房产证,但无土地权属来源的商品房;划拨土地上已办理房产证未办土地证的商品房和上市出售公房;已办理房产证,但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商品房。不含个人自建私房和小产权房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房屋。

《意见》同时明确三类情况下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的申报主体和土地出让价款征收办法,并对“拒不配合”办理登记的开发单位予以责任追究,确保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