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进行】《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产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4年修订版)公示文件

来源:国土空间规划科    时间:2025-08-15 17:00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产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4年修订版)方案已经编制完成,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方案,进一步征询公众意见,现计划进行方案公示,特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8月15日至9月15日

二、公示反映方式:

1.网上公示:http://zrzy.huangshi.gov.cn/

  电子邮箱:1559382641@qq.com

2.联系电话:0714-6286553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热忱期待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产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4年修订版)方案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5日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产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4年修订版)

一、规划内容

为指导西塞山产业片区的开发和建设,以《黄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依据,贯彻黄石市政府规划提出的“将黄石市建设成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山水文化名城”的战略定位,进一步完善片区用地布局,落实各项基础设施,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特编制《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产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4年修订版)。

本规划于2022年6月份启动,2022年8月-2024年11月前后多次跟西塞山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汇报规划方案,2023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2024年5月份通过市规划委员会。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总面积20.54平方公里,东至韦源口镇,西至黄石新冶钢,南达黄荆山海拔50米左右等高线,北抵长江干堤。

2.规划发展目标

全国最具竞争力的特钢基地、黄石沿江高质量发展带引领区、产城融合的综合性区域服务中心。

3.总体规划布局

3.1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两心+两轴+七片区”的空间结构。

一核:即河口综合服务中心,结合自身特点,着力打造一个集商业、金融、生活、服务、休闲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

两心:规划两个职住服务中心,为居住和产业人口提供配套生活服务。

两轴:河西大道产业轴和夏浴湖景观轴,分别展示工业景观风貌和生态景观风貌。

七片区:规划三个产业片区、三个居住片区和一个生态片区。即北部产业片区、中部产业片区、南部产业片区、黄思湾居住片区、西塞山居住片区、河口居住片区、夏浴湖生态片区。

3.2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267.4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3%。包括二类城镇住宅用地267.25公顷,三类城镇住宅用地0.15公顷。

根据总体布局结构,规划将园区居住用地分为三个居住片区,具体如下:

黄思湾居住片区:位于园区西侧,即西塞山以西的区域,居住用地面积64.32公顷。该区域紧邻黄石市中心城区,周边基础设施较为完备,现状为老旧住宅,可适度更新,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

西塞山居住片区:位于园区中部,即西塞山周边的区域,西至23号路,东至石榴园路,居住用地面积39.08公顷。该片区紧邻西塞山风景区,周边基础设施相对完备,现状建设以新建住宅为主,且有部分住宅建设正在启动,开发强度可适当提高。

河口居住片区:位于园区东侧,即夏浴湖东侧,居住用地面积164.00公顷。该片区紧邻新港,结合其良好的区位优势,规划打造一个集商业、金融、生活、服务、休闲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配套高品质高质量的住宅建筑,是对园区中远期居住需求的重要补充和扩展。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总面积69.3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45%。包括机关团体用地13.49公顷,文化用地11.97公顷,教育用地35.83公顷,医疗卫生用地6.02公顷,社会福利用地2.05公顷。

(3)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总面积52.0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59%。包括商业用地32.21公顷,商务金融用地16.54公顷,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3.30公顷。

(4)工矿用地

规划工矿用地总面积1099.3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4.7%。包括一类工业用地31.64公顷,二类工业用地394.67公顷,三类工业用地673.08公顷。

(5)仓储用地

规划仓储用地总面积7.9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39%。主要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6)道路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交通设施用地总面积223.8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14%。包括城市道路用地和交通场站用地。规划区道路按道路等级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道路网密度为5.2公里/平方公里。

(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用地总面积208.2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36%。规划区公园绿地由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带状游园组成。

(8)市政设施

秉承区域共享共建的理念,通过与周边区域规划道路系统性的衔接,以道路为载体,完善片区内部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供应通道。

4.四线管制

4.1城市绿线

将市级和区级城市公园、交通廊道防护绿地划定为绿线,面积为31.21公顷。在保障功能不降低、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绿线的具体边界在本规划中细化落位,保持绿线的系统性和连通性。

4.2城市蓝线

以依法依规划定的河湖管理范围线为基础,将大型江河湖库水域保护线划定为蓝线,面积为1.98公顷。在保障功能不降低、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蓝线的具体边界在本规划中细化落位,保持蓝线的系统性和连通性。

4.3城市紫线

将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划定为紫线,面积为16.04公顷。紫线的具体边界在本规划中落位。落位后的紫线同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4.4城市黄线

将重要交通枢纽用地、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用地范围划定为黄线,面积为72.66公顷。黄线应结合交通、市政等专项规划,在本规划中细化落位,确保控制预留的空间不被侵占。

4.5规划控制管理要求

本次控规“四线”主要采取实线控制、虚线控制、点位控制和指标控制。

(1)实线控制

实行实线控制的规划内容,其位置、建设规模、设施要求等原则上不得更改,边界形状可根据具体方案深化确定。

(2)虚线控制

实行虚线控制的规划内容,其规模和设施要求等不得更改,其位置和边界可以在管理单元内根据具体方案深化确定。

(3)点位控制

实行点位控制的规划内容,其设施主要与其他类型用地复合利用,设施要求等不得更改,设施位置在管理单元内根据具体方案深化确定。

(4)指标控制

实行指标控制的规划内容,其控制要求采用指标予以界定,控制指标不得改变,其用地的位置和范围则可以通过下位规划落实。

5.用地建设规划管理

5.1开发强度

低强度: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市政公用设施

中低强度:部分居住、工业用地

中强度:新建居住用地

中高强度:商业商务、居住

高强度:规划商业商务

5.2建筑高度

按照塑造优美城市天际线、保护自然和历史风貌特色的目标,通过建筑高度分区,引导形成疏密得当、高低有致的空间形态。

二、图纸

1.区位分析图

2.土地利用规划图

3.规划结构图

4.公共配套设施结构图

5.道路系统规划图

6.景观系统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