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规划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时间:2017-03-15 09:5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对照职责要求,深化认识,创新形式,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取得了一定实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一是我局在推行信息公开工作,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局领导分工调整,及时调整了黄石市规划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由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信息公开日常事务,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各项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推进重点工作公开落到实处。

  1.拓展公开平台,创新公开形式

  我局在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栏这一传统公开形式的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及时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做到及时更新黄石市城市规划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信息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信息公开(机构、职责、办事程序、决策、信息、政策法规等)专栏。设立局长信箱,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二是充分利用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三是有效发挥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四是积极认真办理“两会”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自觉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

  2.深化信息公开,丰富公开内容

  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服务“五公开”。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重大决策的出台背景、执行情况、运行结果等作了进一步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信息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信息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信息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3.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公开行为

  为了在更好地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的过程中,提高办事的透明度,方便群众,我局认为加强制度化建设、规范办事程序在所必然。我局在坚持城乡规划法规定的“一书两证”制度的基础上,先后制订了《黄石市规划业务程序》、《黄石市规划局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等11项业务审批规章制度。通过上述规章制度,促进了我局规划管理公开化、规范化。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引导应对。

  为了进一步提高规划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化信息公开,构建和谐黄石,我局注重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着手,贴近群众服务。

  一是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我局把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作为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求干部职工对待每一个来访者和办事者要热情接待,倡导换位思考,处处为群众着想、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为此,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信访工作跟踪管理登记册,做到事事有记载,件件有着落。对所有来信来访和投诉案件,我局均做到热情接待,及时调查、认真办理,90%的初信初访均是局领导亲自处理,对上级交办信访件限时办结并以书面材料上报办理情况,信访办结率达98%。

  二是建立网络信访机制。设立专用电话和邮箱,成立专门机构,确定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办理、及时答复、及时上报。今年上半年全都及时办理反馈。

  三是及时回应依申请公开内容。2016年度,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4例。针对申请人提出的诉求,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予以回应。

  通过以上措施,一方面为群众搭建了参与规划的平台和渠道,提供了解决问题的途径,另一方面也为规划广开言路,使规划更具人性化,为科学规划提供了现实条件,使信息公开不断深化,规划管理更加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