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    时间:2017-07-20 18: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现就市林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总结如下: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林业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郑治发为组长,黄又平为副组长,科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息中心,由刘恒亮同志兼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单位年终考核目标,结合本单位的责任目标,认真梳理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将任务落实到各个科室,确保信息的及时公开。

(二)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凡不涉密的政府信息,包括林业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的支出等信息,均通过局林业网发布。林业重大活动,实事新闻等实时向社会公开。在落实林业法律法规、林业发展战略和林业发展规划的过程中,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社情民意。通过上述工作,积极推动政务公开由静态信息公开向静态信息公开与动态信息公开双轨运行转变,由事后公开向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并存转变,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整体水平。

(三)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为了使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制定了《黄石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以及政务公开评议、审核、监督程序,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推行的范围、内容和方式,做到明确职责、措施到位,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在公开内容上做到准确真实,在公布的时间方面做到及时更新。

(四)深化重要事项内部公开。在继续做好社会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力度,积极推进内部公开工作。对于林业局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不宜向社会公众公开、但可让机关干部职工知晓的事项,均在林业局内部公开,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对权力运行的内部监控,防止少数人或个人滥用权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数量

2016年度,我局累计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189条。所有信息由我局网站公布。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公开了2015年度本局财政决算和2016年度财政预算,并将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三公”经费预决算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化。

(二)信息公开形式

黄石林业局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同时我局运用湖北省林业厅电子政务网、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公开栏、专项工作简报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向信息公开申请人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局政务网站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数量不多;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程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搜集、梳理、编报,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做好利民惠民等相关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和制度的了解,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三是加强网站建设,严格按照信息化建设要求加强信息更新和页面完善等工作。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