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2-09-14 12:49

黄土资办发〔2012〕43号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黄石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黄石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的有效途径,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局《实施细则》规定的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启用新的发文处理笺。局办公室会同信息中心对纸质和内网《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发文处理笺》进行修改(清样见附件1),增设公开形式栏目,设置“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选项,供发文科室单位选择公开形式。局办公室要按照规定严格审查公开形式,局文印室要在正式印发的文件“版记”主题词上面增加“公开形式”的内容。

三、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申请人通过访问局门户网站“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向本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中心确定专人每天对局门户网站“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的申请表进行处理,打印处理笺转给局办公室进入公文流转环节。 

进入公文流转环节的《申请表》答复工作,均由承办科室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包括办理邮寄、电子邮件、传真、自行领取等形式),局内运转时间严格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法定时间是局接到《申请表》后15个工作日),并将办理结果反馈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局窗口。 

四、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公文办理形式。由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只对特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其他人而言,属于秘密,承办科室单位对办理《申请表》的公文不能在内网运行,公文流转要以纸质形式,送办公室审核,再呈分管领导审签,重要政府信息公开需呈报局长签发。公文文中必须是“复函”,标题为“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公民姓名、法人和其他组织名称)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复函”。主送单位为“公民姓名、法人和其他组织名称”。正文开头为“您或你单位×年×月×日(申请时间)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收悉,现函复如下:”。 

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