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黄石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我局将以询价方式对黄石市2024年度地价动态监测项目邀请合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黄石市2024年度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
二、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采购预算6万元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是黄石市2024年度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技术承担单位。中标的技术承担单位承担黄石市2024年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完成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与地价监测点维护以及商品房成本调查,及时、真实、准确地反映黄石市季度和年度的地价变化趋势,编制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分析报告。
四、报价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至少具备省级土地估价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机构登记证书。
4.2016年来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业绩(至少附合同复印件一份)或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委托的土地出让评估项目(至少附合同复印件三份)。
5.各类专业人员配置齐全、合理,投入本项目土地估价师人数不少于3人,且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6.2016年以来完成过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或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委托的土地出让评估项目;
7.投标人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五、项目完成时间:季度监测成果完成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年度监测成果完成时间为当年度12月31日前。
六、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转委托行为。
七、领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投标申请人可自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6日在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资源局网站下载询价文件电子文本。
八、具体要求:
1、询价报名。被询价的评估机构填写黄石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询价登记表,并于2024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6日17:00时报名期限内发送至指定邮箱1295865164@qq.com。如未填写此表并发至指定邮箱,导致供应商不能及时获取该项目相关变更信息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2、提交书面响应文件。被询价的评估机构应于2024年5月27日上午9:00时前,向我局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逾期我局将拒绝受理。报价一经本局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评估机构作为成交合作单位。被询价的评估机构可以不对本局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成交合作单位必须按时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并通过省厅验收合格。成交合作单位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合作单位必须履行询价采购合同,如出现违约,我局将暂停其一定时期参与本局组织的采购活动的资格。
九、投标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7日上午9:00时(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询价开标时间:2024年5月27日上午9:30时
地点: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十、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申请人及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参与本次投标活动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二、本次招标事务的咨询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游先生、张女士
电 话:0714-6257309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资源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