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询价公告(葫芦山矿段)

来源:地质勘察与灾害防治科    时间:2020-09-27 09:38

一、 询价项目

湖北省大冶市金山矿区葫芦山矿段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出让收益评估

、询价金额

目询价经费1.5万元。

三、项目主要内容

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有关文件要求,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湖北省大冶市金山矿区葫芦山矿段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地质勘查报告评审备案证明》和专家评审通过的《湖北省大冶市金山矿区葫芦山矿段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及相关资料,并通过现场调查核实,对湖北省大冶市金山矿区葫芦山矿段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书,提交评估报告。

四、服务要求

(一)评估机构中标签订合同后,应组成专业构成与采矿权评估相适应的工作小组,详细研究地质资料和资源储量报告等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调查和资料核实工作,并附相关现场调查记录材料。

(二)评估机构必须根据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和真实性、科学性原则确定各项评估指标参数,选择合理的评估方法。

(三)评估报告要对评估依据、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对象的分析与认识、评估经济参数选取理由和经济合理性评价等进行详细陈述。附件、图件要完整齐全。

四)中标评估机构按照要求于评估合同签订后20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在评估报告公示期间,有社会公众提出意见的,评估机构要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总的意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

五、提交的成果及资料

(一)评估报告书及其附件(电子版和纸质2套)。

(二)评估机构对评估报告书等相关资料出具公正性、真实性、可靠性及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书。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不得转包。

七、询价文件发放地点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勘察害防(黄石市广州路22607室)。

八、询价文件发放时间

2020927日下午14:30点至17:30点。

九、询价文件接收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930日下午16:00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勘察害防(黄石市广州路22607室)

接收人:韩巍

十、开标时间:

2020930日下午16:30

八、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韩巍  0714-6258873

联系地址:黄石市广州路22号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