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黄石市统计局
(2022年1月21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2018年12月,我市“三调”工作全面启动,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20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249648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07113.38公顷(160.67万亩)。其中,水田58630.37公顷(87.94万亩),占54.74%;水浇地1258.28公顷(1.89万亩),占1.17%;旱地47224.73公顷(70.84万亩),占44.09%。耕地主要分布在大冶市、阳新县,占全市耕地98.56%。
黄石市耕地上作物熟制为一年两熟以上,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0145.78公顷(75.22万亩),占全市耕地的46.81%;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7954.47公顷(41.93万亩),占26.1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3742.88公顷(35.61万亩),占22.1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478.14公顷(6.72万亩),占4.1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792.11公顷(1.19万亩),占0.74%。黄石市耕地分布在2度以下平地的面积最多,25度以上耕地较少。
(二)园地7422.80公顷(11.13万亩)。其中,果园2837.43公顷(4.25万亩),占38.23%;茶园865.47公顷(1.30万亩),占11.66%;其他园地3719.90公顷(5.58万亩),占50.11%。园地主要分布在大冶市、阳新县,占全市园地97.19%。
(三)林地194624.00公顷(291.93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24764.75公顷(187.15万亩),占64.11%;竹林地4115.82公顷(6.17万亩),占2.11%;灌木林地41720.38公顷(62.58万亩),占21.44%;其他林地24023.05公顷(36.03万亩),占12.34%。林地主要分布在大冶市、阳新县,占全市林地96.30%。
(四)草地7067.97公顷(10.60万亩)。黄石市仅存在其他草地,面积7067.97公顷(10.60万亩)。其他草地主要分布在阳新县、大冶市,占全市草地97.94%。
(五)湿地1388.98公顷(2.08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黄石市仅存在内陆滩涂,面积1388.98公顷(2.08万亩)。湿地主要分布在阳新县、西塞山区,占全市湿地97.0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4651.2公顷(81.98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0044.09公顷(15.07万亩),占18.38%;建制镇用地7046.44公顷(10.57万亩),占12.89%;村庄用地30926.17公顷(46.39万亩),占56.59%;采矿用地5700.96公顷(8.55万亩),占10.4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933.54公顷(1.40万亩),占1.71%。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较大的是大冶市、阳新县,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83.17%。
(七)交通运输用地9559.04公顷(14.34万亩)。其中,铁路用地758.87公顷(1.14万亩),占7.94%;公路用地5300.48公顷(7.95万亩),占55.45%;农村道路3427.98公顷(5.14万亩),占35.86%;港口码头用地68.65公顷(0.10万亩),占0.72%;管道运输用地3.06公顷(45.90亩),占0.03%。交通运输用地面积较大的是大冶市,阳新县,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92.50%。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9451.14公顷(104.18万亩)。其中,河流水面8740.50公顷(13.11万亩),占12.58%;湖泊水面28294.21公顷(42.44万亩),占40.74%;水库水面2698.27公顷(4.05万亩),占3.89%;坑塘水面24805.95公顷(37.21万亩),占35.72%;沟渠3181.40公顷(4.77万亩),占4.58%;水工建筑用地1730.81公顷(2.60万亩),占2.49%。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大冶市、阳新县,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5.0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三调”成果是我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对落实国家、省重大战略和制定我市区域协同发展布局具有重大支撑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服务,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推进市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服务,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黄石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