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的《黄石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黄石市矿山生态修复规划(2021-2025)》,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标志着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指导纲领进一步确立。
《黄石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以系统解决我市当前面临的核心生态问题为导向,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为主线,以“一江两水三山多核”的生态保护修复格局,科学划定黄石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7大分区,实施长江生态廊道建设、森林生态修复、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石漠化水土流失治理以及全域国土综合整治6大重点工程31个项目。《黄石市矿山生态修复规划(2021-2025)》系《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子规划,是落实2021年出台的《黄石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的重要举措,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划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区、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一般治理区,明确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绿色矿山创建三大任务。
两个《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我市生态系统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功能,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助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