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来源:土地储备中心    时间:2024-07-06 15:09


为加强土地市场宏观调控,防范土地金融风险,维护土地市场的稳健运行,提高国有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提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原则

(一)规划引导原则。坚持以“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总体空间规划等为依据,推动实施规划,有序引导城市建设,推动更新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

(二)节约集约原则。加强控制增量土地,加大存量土地的盘活力度,优先储备闲置、空闲、低效利用的国有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重点突出原则。加大城市重点发展区域土地的储备,优先实施完善城市功能性、战略性、基础性的储备项目。

(四)规模适度原则。综合考虑土地市场供需状况、房地产市场宏观环境及潜在债务风险,合理安排土地储备项目数量、面积和所需资金,促进土地市场可持续发展。

二、计划内容

计划编制范围为黄石市城区(含开发区·铁山区)。拟实施储备土地共计10宗,面积1109.65亩,预计收储成本11.59亿元。其中:西塞山区3宗,面积62.5亩,预计收储成本0.54亿元;下陆区7宗,面积1047.15亩,预计收储成本11.06亿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实施。各实施主体要组建项目工作专班,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列入计划项目的实施城区政府要积极配合完成土地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等相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二)严格计划管理,实行动态调整。对未列入储备计划的地块,条件成熟拟实施收储的,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因情况变化无法组织实施和需中止的,应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相关情况。

(三)及时入库储备,加强管护利用。对已完成征收、收回、收购产权清晰的土地,及时入库,录入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已入库地块管护利用,开展动态巡查,防止侵占。

(四)加强资金保障,严格资金管理。市财政部门应加大土地储备资金的调度力度,保障市土地储备中心实施项目所需土地收储资金。对已批准的收储地块,按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各项补偿按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