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自然资批〔2021〕12号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阳新县太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整方案〉备案的请示》(黄自然资规文〔2020〕2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此次规划调整位于阳新县太子镇。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举行了听证,通过了专家评审。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黄自然资规批〔2020〕46号文件批准了该规划局部调整方案。该方案涉及将H50G048020图幅中位于太子镇范围内合计0.7736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50G048019图幅中位于太子镇范围内合计0.7736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
二、此次规划调整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有关要求,我厅原则同意阳新县太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整方案备案。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