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自然资批〔2020〕117号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大冶市陈贵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备案的请示》(黄自然资规文〔2020〕2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此次规划修改位于大冶市。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修改方案举行了听证,修改方案通过了专家评审。黄石市人民政府以黄石政函〔2020〕162号文件批准了该规划修改方案。该方案涉及及将H50G046014、H50G047014、H50G048013、H50G048014图幅中位于陈贵镇范围内合计22.5703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50G046014、H50G047014、H50G048013、H50G048014、H50G049013图幅中位于陈贵镇范围内合计22.5703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新增H50G046014、H50G047014图幅中位于图幅中位于陈贵镇合计5.8617公顷的规划复垦区,撤销H50G046014、H50G048013、H50G048014图幅中位于图幅中位于陈贵镇合计5.8617公顷的规划复垦区。
二、此次规划修改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有关要求,我厅原则同意大冶市陈贵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备案。
三、你局应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和修改管理工作,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