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大冶市金山街道办事处、汪仁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修改方案〉备案的请示》(黄土资文〔2018〕18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此次规划调整位于大冶市。大冶市国土资源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举行了听证,通过了专家评审。黄石市国土资源局以黄土资批〔2018〕27号批准了该规划修改方案。该方案涉及:
(一)将H50G045017、H50G045018、H50G046017、H50G046018图幅中位于金山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合计115.8978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50G045016、H50G045017、H50G046016、H50G046017图幅中位于金山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合计115.8978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
(二)将H50G045018、H50G046017、H50G046018图幅中位于汪仁镇范围内合计72.4639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50G045019、H50G046019图幅中位于金山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合计28.5573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使用黄石市建设用地规划机动指标43.9066公顷。
二、此次规划调整符合原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 第72号)有关要求,我厅原则同意大冶市金山街道办事处、汪仁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备案。
三、你局应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和修改管理工作,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9月28日
信息来源:2018年10月12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