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查阳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的请示》(黄土资文〔2018〕18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 第72号)精神,原则同意将阳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作为修改阳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
二、你局应依据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不突破、耕地保有量不减少、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的原则,合理编制规划修改方案,报规划原批准机关批准实施。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10月8日
信息来源:2018年10月12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