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人民政府关于阳新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批复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4-03-26 15:03

 县人民政府

关于阳新县 2024年度国有建设

用地供应计划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阳新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请示》(阳自然资规文〔2024〕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2024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拟供应总量为428.09公顷(合6421.4亩)。

    二、在 2024年度拟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31.25公顷( 合468亩), 住房用地73.88公顷(合1108.2亩);工矿仓储用地159.96公顷(合2399.4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7.3公顷(合259.5亩);交通运输用地 115.6公顷( 合1734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2公顷(合318亩);特殊用地8.9公顷( 合133.5亩)。

   此复。

   附件:阳新县 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阳新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附件:

 阳新县 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房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

用地

小计

保障性安居工

程用地

商品

住房

用地

1

2

3

4

5

6

7

8

9

1 0

428.09

31.25

159.96

73.88

13.5

60.38

17.3

115.6

21.2

8.9

其中

新港75.66

9.5

51.36

13.5

13.5

/

1.3

/

/

/

注:1、 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CB/ T 21 01 0- 2007 ) 一级类统计;

        2、区级计划供地情况直接统计在市本级,不单独统计上报;

        3、第 1 栏 = 笫 2 栏 + 笫 3 栏 + 笫 4 栏 + 第 7 栏 + 笫 8 栏 + 笫 9 栏 + 笫1 0 栏; 第 4 栏 = 笫 5 栏 + 笫 6 栏;

        4、住房用地(第 4 栏)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第 5 栏)必须与附件2、附件3 相关数据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