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规划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稽查科    时间:2019-01-02 14:18

      市规划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悉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开拓进取、务实重行,打造品质规划、智慧规划、法治规划、阳光规划,奋力推进全市规划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2018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以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1、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领导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局党组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常态化。一年来,相继三次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法律顾问政府采购、权责清单、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制定、立法宣传等法制建设具体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进一步促进规划部门法治政府建设。

      3、将法治政府建设以及依法行政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规划工作实际,明确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和二级机构齐抓共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有力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增强科学决策水平。

      1、出台市规划局业务会议制度。制定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局业务办公会以及局专题会议制度等工作规程,完善议事规则和集体决策机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规划业务工作规则,明确决策权限,规范决策程序,落实决策责任,逐步健全事权、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的工作制度。凡是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和外围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以及临山临湖、城市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等重大决策事项,都要通过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充分讨论,集体决定,确保集体决策制度得以有效实施。

      2、健全行政许可决策机制。逐步健全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专家的参谋作用。对涉及全局性城乡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通过组织专家咨询会方式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对涉及人民群众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还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或者媒体公示等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努力提升规划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3、制定《黄石市规划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针对贯彻落实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建立制度,明确基本原则、事项范围、基本程序以及监督检查等具体内容。随着《黄石市规划局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黄石市规划局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试行)》等制度出台,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4、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在我局推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参与规划管理。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审批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时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按照省市关于审批改革有关要求,制定出台具体举措,优化规划服务,提升审批效能。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审批”。出台《黄石市规划局行政审批改革方案》,进一步厘清规划部门职责权限,科学设置内部审批流程,审批事项实行标准化和清单式管理,规范业务流程,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促使规划审批进一步提效增速。进一步提升网络报建水平,逐步满足服务对象“就近、便利、高效”办事需求,足不出户即可享受规划服务。二是改进规划管理。继续加强对规划管控指标和引导指标的研究,提高规划设计条件科学性、严谨性;主动提供前置预审服务,引入第三方技术机构,加快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速度,提升“一书两证”办理效率。制定《黄石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修编)》,指导我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相关活动,实现城乡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加强管控重点区域城市风貌,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优化规划服务,扎实开展“双千”工作,协调解决8项服务企业反映的难题,有序推进解决部门职责外其它事项,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2、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全省民营企业家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我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扎实推进规划领域“放管服”改革,制定深化改革建设工业项目审批实施方案和在主流媒体公开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六条意见。同时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具体操作细则,确保无缝对接和落实。

      3、创新规划管理模式。一是将注重行政审批事前前置条件把关转变为强化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出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同时将已批建设工程许可项目登录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对接属地分局开展项目跟踪管理,将属地分局跟踪管理及时在网上更新,进一步补齐过程监管中的短板,加大对违法建设苗头性行为的响应速度和打击力度,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在开发区工业项目中推行承诺制,试行“先建后验”。三是针对市级重大项目,在现有服务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全面推行全程包保代办服务,切实提升规划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依法履职,扎实开展工作。

      1、完善各项规划编制。一是围绕新一轮总规修编,启动前期重要专题研究。为做好新版城市总规工作,目前开展人口发展战略规划研究、综合交通战略规划研究、城市空间战略与增长边界研究、城市转型与创新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四个专题研究工作,目前已完成初步方案的专家咨询工作。二是围绕“创新活力之城、先进制造之城、创新活力之城、历史文化名城、现代港口之城、山水宜居之城”发展目标,推动城市转型发展,加强重点区域规划编制。打造,相继组织编制《黄石教育城总体规划》、《黄石市临空经济区发展战略规划暨临空经济产业园概念性总体规划》、《黄石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黄石新港物流园概念规划》和《临港产业园发展规划》、《黄石市绿地系统和绿线管制规划》等规划,为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发挥引导作用。三是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控规全覆盖。完成磁湖南岸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团城山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启动完善新下陆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下陆生态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等规划编制。

      2、抓好规划管理工作。根据发展需要,办理建设项目一书两证许可手续。其中:编制规划条件 52份;办理核发选址意见书43 份、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6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7 起;办理各类项目规划核实 49起;处理省市阳光在线各类信访52起;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回复69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18 起;根据申请,及时组织举行听证会 8起;上报市法制办信息33篇;本着以人民为中心,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为水云馨苑、黄厂街39号等5个项目化解了矛盾。

      3、积极做好复议诉讼案件应诉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律师顾问作用,配合局法律顾问收集相关资料做好13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其中:华夏城起诉规划局的行政诉讼案件3起,已经开庭2起没有宣判;国力公司起诉规划局的行政诉讼案件1起;腾龙公司起诉规划局、宝石银都业主委员会起诉规划局二审案子2起;省高院再审1起:磁湖南郡梅小清等69人上诉省高院,向省高院申请提出再审,省高院裁定再审;另作为第三人统战小区四名业主起诉扬子房地产和规划局侵权纠纷赔偿案4起;罗兴华、张连香诉城管局规划局等违法建筑拆除案1件;妇幼项目行政复议1件。二是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于今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分管负责人及时与律师到庭应诉,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

      4、推动地方立法的生态控制线条例落实。一是组织生态控制线规划修编。我局组织编制的《黄石市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于2018年3月30日获得省人大批准,7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条例》确定的后续规划编制任务,我局今年9月启动了《黄石市生态控制线专项规划(修编)与城区生态控制线划定》项目,目前已完成生态控制线划定初步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规划方案和生态控制线划定的技术导则。该项目对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维护生态系统安全,保护好我市特有的山水资源,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二是督促县市部门落实生态控制线条例要求。12月20日,我局组织大冶、阳新规划局召开落实生态控制线条例的工作会,传达了生态控制线划定的要求,进行相关条例解读,交流生态控制线划定和规划修编的技术经验,要求大冶、阳新落实生态控制线划定和规划修编的相关任务。

      (五)强化法治教育培训。

      局坚持每周四下午集中政治常态化学习教育活动学习,只有学习,才能提高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为促进依法行政,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方式强化法治教育培训。

      1、举办城乡管理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专题研讨班。为全面提升城乡规划管理领导干部能力素质,适应创新发展需要,提高科学决策能力,经请示市委组织部批准,由市委组织部、市规划局联合举办“黄石城乡规划管理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专题研讨班”, 2018年8月26日至9月1日,在同济大学进行封闭学习。相继特邀建设部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教授和其他专家教授围绕中国历史城市遗产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弹性城市设计理念与设计、智慧城市、乡村振兴与乡村规划、生态文明与环境管理以及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刚性等内容进行了专题授课。通过学习开阔了城乡规划管理领导干部眼界,学到很多规划新理念,进一步提升规划管理能力。

      2、相继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及专家、教授来局集中授课5次。7月4日,邀请湖师政法学院黄本连教授对新修订《宪法》、《监察法》进行专题讲座。局领导班子以及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                  

      3、开展法律专题讲座。2018年8月2日下午,为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邀请市太圣律师事务所局法律顾问敖英姿律师结合具体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以《以案说法》为题有针对性进行授课,促进规划行政许可行为更加规范。

      (六)开展多渠道法制宣传。

      1、充分利用互联网络开展法制宣传。一是在局政府门户网站专设法律法规、法制宣传专栏。一方面将国家、省、部委以及市政府关于规划管理法律法规予以公布,方便老百姓查阅和了解。另一方面,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让老百姓让通过学习能够真正理解规划部门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规划部门并不是想批什么就能随便批,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人人树立依法的观念,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必将促进黄石法制政府的建设。二是开通政府法制宣传微信、微博或手机客户端。充分利用官方平台微信宣传法律法规,将宪法、七五普法规划、十九大报告以及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等法律法规宣传发送。让大家工作之余拿起手机就能够随时随地进行学习。

      2、以宣传日为契机,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一是以“8.29”测绘日和“12.4”国家宪法日,在黄石市工人文化宫开展宣传和咨询活动。通过展板宣传、发放城乡规划管理资料以及现场开展规划业务咨询相结合多种方式展开宣传。在宪法日开展宣传活动,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公民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推进法治黄石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充分利用办公场地宣传。常年在局办公楼电梯口醒目位置以展板形式宣传新测绘法、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让老百姓和建设单位了解学习后监督我们的工作,促进规划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4、积极向市法制办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的信息。今年以来。我局将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创新依法行政方式、举办培训班、解决历史遗留好的做法以及开展规划大讲堂、聘请法律顾问结合我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授课等学习宣传内容撰写33篇信息上报市法制办。借助市法制办平台,促进我局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了我局法制宣传的影响力。

      5、借助媒体开展宣传。一是团城山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权威发布;二是通过《黄石日报》、《东楚晚报》、网站等媒体对黄石市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进行公布和宣传;同时,通过走访社区,分发传单等方式向市民普及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理念和知识;三是有轨电车一期工程穿越磁湖风景区方案选址论证报告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在黄石城市建设公布,让老百姓了解规划、执行规划、支持规划。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不强,学用分离、学用脱节的问题仍然存在,依法行政能力不能适应工作需要;二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个别问题如何依法解决尚没有好的办法;三是随着老百姓维权意识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越来越多,被动应诉局面尚未扭转。

      三、2019年工作打算

      过去一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但离全面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在2019年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省市法制办要求,一是进一步查找差距、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补齐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短板问题,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二是按照省、市有关改革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站位,坚定决心,克难奋进,自觉服从有关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确保规划部门改革任务顺利完成;三是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提振精神,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四是以“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和强化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规划事业朝着更加规范有序的轨道健康发展,为推进黄石转型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黄石市规划局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