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法制科    时间:2018-12-25 10:44

      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法治国土建设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规定》等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履职尽责保发展保红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明确法治建设责任主体。印发了《中共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转发湖北省国土资源系统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的通知》,规定市、县、乡三级国土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二是加强决策机构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研究。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清单》,规定局党组每年听取全系统法治建设及普法工作汇报2次。今年2月和7月,局党组按要求2次听取和研究了本部门上年度和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相关情况。三是加强年度考核督导。年初将法治建设及普法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国土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今年7月初,印发了《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建设及普法督察活动的通知》,将各县(市)区国土部门落实普法清单、法律“六进”、干部培训、普法文化等八个方面内容纳入督察范围,督察结果在全系统书面通报。四是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今年,我局继续与湖北申远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由该律师事务所指派资深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负责对我局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审查、修改、起草各种涉法文书,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帮助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法律疑难问题,提供应对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了我局依法行政行为,较好地防范和化解了法律风险,促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实现。

      二、依法全面履职情况

      一是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及时对我局行政职权进行了梳理和规范,取消了有关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山地质恢复治理备用金、对伪造土地权利证书的处罚的8项行政职权。二是放管服改革取得新成效。推进实施项目报批提速工程,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将我局11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涉及19个子项)以及3项公共服务事项接入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系统,所有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审批,用地预审申请材料由原规定16项减至4项。出台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七条措施意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创建法治惠民品牌。将不动产登记作为创建法治惠民品牌,根据《关于妥善解决我市城区房屋不动产登记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黄政办函〔2017〕41号)规定,累计解决了市城区6.2万户居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办证难题,不动产登记办证信访量从去年最高月份59件下降至月均3-5件。四是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战果。开展长江沿线矿山生态修复专项行动,长江沿线27家矿山治理目前已完成工程设计,正在实施招标工作,预计2019年全面完成治理任务;支持和配合阳新县启动了沿江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推进岸山林田村系统整治。推进重点矿区生态修复,中央投资7.2亿元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一期项目已竣工验收,二、三期项目已基本完工,治理黄荆山、铜绿山、还地桥、长乐山、七约山、赤马山等8个矿区72家矿山,改善矿区环境12.67平方公里;中央投资9.77亿元的示范工程,治理铁山、还地桥矿区85家矿山,治理面积18.25平方公里,目前已全部开工建设,已完成工程量40%以上,计划2019年10月完工。推进“三区两线”矿山治理,督促县(市、区)治理“三区两线”矿山115家,目前已完成25家6223亩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启动治理项目17家,计划2020年底全面完成任务。五是启动司法手段追缴清欠土地出让金。积极争取财政资金80万元,专项用于出让合同清理专项法律服务开支,目前已依法追缴土地出让合同案12件,追缴到位金额9074.29万元,另有21件已进入司法追缴程序,涉及金额2.29亿元。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探索供地方式改革。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黄石市深化土地供应方式改革的若干意见》《黄石市工业用地租赁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争取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工业强市赶超发展的实施意见》,降低省市优先发展工业项目用地成本30%。二是探索耕地占补指标市级统筹机制改革。争取市政府出台《黄石市补充耕地指标统筹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推行激励机制,完成耕地占补指标8310亩,其中市级统筹指标1385亩,保障了项目落地建设。三是防范化解社会重大风险攻坚战取得新战果。争取市政府出台《黄石市城区依法没收非法占地建筑物的处置意见》,化解了市城区长达多年违法占地没收建筑物处置难题。四是行政服务进一步优化。完成了交易制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上报保留文件4件,确保了文件合法性和实用性。

      四、行政执法情况

      一是严格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全年市本级(不含开发区)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5件,结案13件,结案率86.7%,收缴罚没款16.61万元,查处违法用地面积736.36亩,其中耕地面积293.63亩。移交财政没收建筑物面积5196.73平方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件,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4件,移送纪委监察违纪违规线索4件。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进矿业权年检制度改革,将矿山年检、储量检测和环境恢复治理等纳入监管范围,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选出被检矿山及检查人员,组织执法人员抽查矿山27家,其中市级发证矿山19家,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10个。三是加强系统执法人员培训与管理。组织系统45名人员参加了湖北省行政执法证资格上岗培训学习及考试工作,参考律100%,考试合格率92%,并将考试成绩作为上岗执法的基本依据。

       五、政务公开情况

     制定公布部门信息公开清单、依申请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格式规范,全年在网站、政务微信和微博主动公开权责清单、执法案件、实施征地、土地出让、采矿权审批等信息3293条,按时回复局长信箱17件、依申请公开信息26件,促进了依法行政公开透明。

      六、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函〔2018〕1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函〔2018〕14号)要求,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2件,其中大代表建议11件(主办1件、分办2件、会办件8件),政协委员提案11件(主办3件,会办8件)。2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已于7月底全部办结,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七、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情况

      一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局网站开设了信用专栏,同时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北、信用黄石网站公开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用信息105条。二是分类做好信访处置工作。全系统受理各类信访473件,接待群众来访68批93人次,办结470件,按期回复率和结案率分别达100%和99.4%,特别是借助征地专项治理 “回头看”活动,查出各类问题137个,落实征地补偿费2402万元,查处征地领域违纪违规案件9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6人,移送司法机关追责1人,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一定程度遏制了征地信访多发态势,市本级未发生一起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三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其中维持4件,文旅投公司行政处罚案因主体变更问题被责令重新作出处罚决定),行政应诉案件4件(不含二审、再审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次,出庭应诉率50%。

      2019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完善体制机制为主线,努力开创全市国土资源法治建设新局面,为黄石法治政府建设作出积极的新的贡献。

 

 

黄石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