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石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国土资源局    时间:2017-04-21 16:50

各县(市)区(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黄石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工作要点》已经市局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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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以保资源、保发展、保权益为主责,以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为抓手,持续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着重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项目攻坚任务、矿产资源综合试点、地矿科普大会筹办、闲置低效用地处置、耕地占补平衡、执法监察等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法治国土建设,为推进黄石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要素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全面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创建工作

    (一)完成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创建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市政府印发的《黄石市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分解创建工作任务,制订考核问责办法,建立指标评价体系,压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创建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

   (二)加大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力度。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巡查率不低于90%完成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区域评价和更新评价工作单位GDP地耗下降4.9%,前5年(2012—2016年)本辖区累计供地率达到65%以上,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率达90%以上。启动黄石市第四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三)全面提升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监督管理,引导和督促矿山企业在采、选、冶等重要环节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全市矿山企业重点矿种三率指标达到国家标准。指导大冶市开展全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试点。

    二、增强国土资源保障能力

    (四)全面完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项目攻坚任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围绕工业三去一降一补精准发力,严把新增产能用地、用矿关口,不向过剩产能和低水平重复产能供地批矿。改进供地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用地及土地市场实际需求,合理安排批地、供地时序。实施用地计划差别化管理,推行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供地方式,完善产业用地政策,提高土地供给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五)全力保障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围绕振兴黄石制造,积极服务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业、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等八大主导产业用地需求,紧盯精准扶贫和黄金山开发区、新港物流园区、罗桥物流园等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科学预测用地需求,及时做好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土地报批、供应工作。

    (六)优化审批服务监管。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负面清单、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电子政务网的三张清单一张网体系,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审批项目再瘦身、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效率再提升,初步实现网上办公、审批、监管,优化服务流程和方式。

    (七)建立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精准服务实体经济。出台绿色通道相关工作制度,确保项目无障碍落地。建立重点项目工作网络,对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实施跟踪管理,重点保障公路、铁路、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需求。

    (八)深化土地市场要素改革。出台《关于工业用地先租后让暂行办法》,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贯彻执行工业项目准入和退出机制。配合发改部门制订优先发展产业目录,确保重点项目、好项目用地;对优先发展产业,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九)创新房地产用地调控机制。充分发挥土地闸口调控作用,因地施策,对库存大的县(市、区)压缩住房用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商品房用地实行供需双向调节,滚动供应用地。探索房地产多元化供地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政策性住房。

    三、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十)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保护底线。把耕地保护的责任压实到各级责任人。强化共同责任机制,加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深入推进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与监测评价,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管护。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并通过省政府年度考核验收。

    (十一)完成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以及成果验收、数据汇交等七项任务要求。全面划定全市131.5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并接入国土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

    (十二)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耕地后备资源大调查,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完成新增耕地2300亩任务,建成高标准农田10万亩。强化从业单位标后监管,严肃查处违约失信行为,不断提高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自建土地整治项目试点,积极服务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十三)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按照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的原则,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导县(市、区、开发区)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自求平衡,探索建立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办法。建立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利用制度,加强土地地力建设。

    四、着力推进矿产资源绿色生态开发

    (十四)大力创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打造矿冶生态新城为中心的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推动大冶市、阳新县、铁山区分别建设以金属矿山综合利用、非金属生态开采和老矿山转型升级为主要内容的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县(市、区)。在大冶市、阳新县分别建设12家矿产资源绿色开发示范矿山,为绿色矿山创建提供示范,全面推动绿色矿山创建,达标率不低于生产矿山的30%

    (十五)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完善矿业权人诚信管理机制,建立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管理、矿业权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矿业权人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完善矿业权评估公示制度,探索建立我市主要矿种基准矿价。全面推进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矿业权年度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公开工作,完成2017年度矿山储量年报实地检查和勘查开采信息抽查检查工作。

    (十六)开展矿产资源领域综合试点改革。推进矿产资源管理试点改革,调整优化勘查开发布局。加快推进矿业权市场化改革,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机制,探索净采矿权出让制度,出台矿业权设置论证和风险评估出让办法。继续推进黄石三鑫公司智慧矿山建设。

    五、深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七)深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和示范工程实施。重点工程一期完成终验,二期完成工程整改,并完成自验,三期全面竣工,并组织自验;完成示范工程启动资金项目结算审计,并申请终验。全面启动示范工程后续资金项目实施,大冶市还地桥地面工程和铁山区1号、2号、3号、4号地块完成工程量60%以上,还地桥地下工程和铁山区5号、6号、7号地块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十八)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调查。8月底完成调查报告。完成市政府交办的2017年中国(黄石)首届地矿科普大会和中国地学旅游大会筹办有关任务,有效保护好黄石地质遗迹。参与全市五水共治和矿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十九)继续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导督促完成全市2015年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大冶市、阳新县、下陆区、铁山区)竣工验收,指导督促大冶市、阳新县归还增减挂钩周转指标7050亩,其中:大冶市4875亩,阳新县2175亩。

    (二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深入推进乡镇、村、国土资源所、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做好四位一体网格化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和数据更新工作。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治理,实现全年无人员死亡目标。

    六、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十一)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将各地申报的扶贫用地全部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足额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向贫困村倾斜,实施阳新县枫林镇花塘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面积1万亩,投入资金2000万元。加大驻凡庄村的扶贫力度,扩大白茶种植面积260亩,硬化公路1000米,整修抗旱沟渠1800米及抗旱泵站两座。在阳新县选择具有条件的乡镇开展矿产资源绿色开发收益共享精准扶贫。完成阳新县地质灾害治理扶贫项目1个。在阳新县选择1家矿山开展扶贫攻坚工作。

    (二十二)开展土地征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协调、督促落实征地补偿费用及时支付到被征地单位或者群众手中,按规定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二十三)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集中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问题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土资发〔20178号)要求,开展不动产登记大排查、大整改行动,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规范化建设,加强权籍调查,优化办事流程、改善办公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争取市政府出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争创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百佳窗口

    (二十四)妥善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推动信访事项依法就地解决。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和推进信访依法分类处理,做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七、加强法治国土建设

    (二十五)做好人大评议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全面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回复工作。

    (二十六)强化依法行政。出台和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国土建设规划。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清理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改、立意见。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质量,及时纠正不当行政行为。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清理,修改业务审批管理规定。开展创建法治国土示范所活动。开展“4·22”“6·25”“12·4”纪念日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全民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扎实开展2016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确保违法占用耕地比例继续保持在全省较低水平。完善五早执法模式,深化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处置,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加强日常土地矿产巡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采矿,确保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率达95%以上。

    (二十七)做好土地例行督察迎检工作。按照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要求,做好迎接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确保我市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二十八)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国土资源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政务公开参与度。修订国土资源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工作规范,建立负面清单,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共享开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推进政务信息网上公开。

    八、夯实国土资源基础工作

    (二十九)加强国土资源规划管控。完成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第三轮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做好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市、县两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5年),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十)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深化电子政务系统、综合监管平台和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和应用。开展市级智慧国土·国土资源云建设,开发部署移动政务办公平台,进一步丰富市级数据中心框架,深入挖掘国土资源数据,实现数据共享,服务行政审批,辅助重大决策;优化电子政务流程,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运行。编制市级国土资源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开展信息系统等级测评工作,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督促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按时点接入省级、国家级信息平台,推进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工作。丰富国土资源领域项目信息库,参与市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十一)加强地籍管理工作。完成全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内业资料整理、数据库建设和成果检查验收。启动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土地和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做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九、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十二)加强党建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全系统落地生根。全面落实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三责”,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以基层支部为单位,抓严抓实“三会一、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党建引领,活力国土活动,争创全市党建先进单位。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明晰局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党建责任清单,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和联述联评联考制度。鼓励比学赶超,打造支部党建品牌,创新党建工作新机制。

    (三十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民主集中制决策和执行情况大排查;项目审批和执行情况大排查;财务管理包括二级单位重要经营情况大排查;选人用人情况大排查。扎实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修改完善全局廉政风险回头看防控责任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纪律检查和明察暗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加强风险防控,防止腐败风险。全力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机关纪委建设,选优配齐机关纪委专职人员,支持落实监督责任,促进日常监管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国土队伍长治久安。

    (三十四)大力度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着力建设一支政治立场鲜明、业务素质过硬、团结民主意识强、推动工作办法多、年龄文化结构优,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加强基层国土所规范化建设,提拔重用一批优秀国土所所长。加强干部轮岗交流,鼓励干部干事创业,为担当者担当。积极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大力整治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着力解决不敢干、不会干、不愿干问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搭建内网学习交流平台,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国土资源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