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市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均要求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按照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和科室分配了项目自评任务,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绩效自评,此次自评侧重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我检查、实现自我管理,是提取、修正绩效指标的过程,也是对本部门管理的二级项目所属单位实施绩效管理的过程。我局于5月10日前,完成部门自评,根据工作通知要求于9月在部门决算公开时同步公开部门自评结果及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反映出我局2024年自然资源专项等项目在绩效目标管理、预算执行、项目跟踪管理、规划项目绩效、林木管护力度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各相关责任科室以(单位)认真分析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一是强化绩效管理意识。充分利用科室专题学习、业务大讲堂,组织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省财政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以及市财政局对部门预算、整体支出、重点专项等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风险意识,做好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不断提高科室(单位)绩效管理意识。
二是努力提升绩效编制水平。充分利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当口,指导业务科室全面梳理下年度工作,理清工作任务目标,合理设置绩效指标,细化量化项目绩效目标,确保绩效指标与项目内容紧密关联,并根据预算审核情况及时调整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夯实全过程绩效管理基础。
三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组织年中、年终预算执行推进会,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对项目预算执行滞后的项目,适当调减下年度资金预算,同时督促项目责任单位(科室)认真研究评价结果,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建议和意见。
四是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严肃预算编制要求,加强立项审核和资金测算,对立项依据不充分的坚决不予编列预算,对预算测算粗糙、不准确的,要求逐项细化力求科学精准;坚持预算分解制度,年度预算经市人大、市财政批复后,及时将项目资金分解到责任科室,督促抓紧项目实施、依规支付合同款项,压实资金使用责任;建立项目跟踪检查工作机制,将绩效管理工作日常化,特别是对林业管理、地灾防治等下拨资金(转移支付)项目加强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探索建立业务科室牵头,财务和纪检部门配合对基层林业主管部门开展绩效监控机制,根据省自然资源厅或省林业局安排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强化结果运用,将单位(科室)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单位(科室)年度绩效目标考核,用实实在在的分数倒逼责任科室做好预算执行。
总之,我局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级财政部门关于绩效管理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从项目立项、预算编制、资金执行到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强化绩效管理,突出结果导向,用好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