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市城区(开发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统一受理、政策咨询、房产交易、登记发证;负责市城区(开发区)范围内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负责不动产测绘成果的确认和利用,负责市城区(开发区)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整理、归档、查询、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建立市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协助调处不动产权属争议。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根据中心工作职责,将中心划分为6个内设科室,分别为政工督查科、综合科、登记一科、登记二科、权籍信息管理科、证簿档案管理科。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的二级单位,市编办批准人员编制数为69个,2023年末我中心实有在编职工65名,退休职工12人,较上年在编人数增加2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辞职2人,新进5名。
第二部分 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我单位无此项内容,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我单位无此项内容,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284.0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44.68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
(一)2023年度契税补贴项目收、支决算为1311.49万元,较2022年度收、支决算增加612.29万元;
(二)2023年度因薪级工资滚动及实施单列绩效工资较2022年增加人员类收、支决算73.2万元;
(三)2023年度收、支决算较2022年度因购置办公设备,聘用人员劳务费及委托业务费增加159.0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284.0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44.68万元,增长3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4.02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2023年度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284.0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44.68万元,增长34.6%,其中:基本支出1585.67万元,占本年支出48.3%;项目支出1698.35万元,占本年支出5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2023年度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284.0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44.68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
(一)2023年度契税补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为1311.49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收、支612.29万元;
(二)2023年度因薪级工资滚动及实施单列绩效工资较2022年度增加财政拨款人员类收、支73.2万元;
(三)2023年度因购置办公设备,聘用人员劳务费及委托业务费较2022年度增加财政拨款收、支159.06万元。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 3284.02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44.6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
(一)根据政府出台的鼓励购房政策,2023年度契税补贴收入为1311.49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收入612.29万元;
(二)2023年度因薪级工资滚动及实施单列绩效工资较2022年增加财政拨款收入73.2万元;
(三)2023年度较2022年度因购置办公设备,聘用人员劳务费及委托业务费增加收入159.0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2022年度与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3284.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44.68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
1.根据政府出台的鼓励购房政策,契税补贴2023年度支出为1311.49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支出612.29万元;
2.2023年度较2022年度因薪级工资滚动及实施单列绩效工资增加人员类支出73.2万元;
3.2023年度较2022年度因购置办公设备,聘用人员劳务费及委托业务费增加支出159.0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4.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2.2万元,占0.1%。主要是用于引进人员发放学历补贴及安家费。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970.33万元,占60%。主要是用于年度人员正常支出及保障单位日常运转的费用。
3.住房保障支出(类)1311.49万元,占39.9%。主要是用于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633.84万元,支出决算为328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政府政策向引进人才发放学历补贴及安家费。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23年度职工薪级工资滚动增加的费用。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33.84万元,支出决算为196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政策原因2022年度未用的人员经费290.48万元结转2023年度使用;二是因上年未达到支付条件项目及公用经费49.49万元结转2023年度使用;三是2023年度有9.33万元项目及公用经费因未达到条件作结转(结余)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出台鼓励购房政策,向购房人发放购房契税补贴1311.4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5.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15.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5.3万元、津贴补贴68.78万元、奖金2.1万元、绩效工资665.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2.2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3.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7.5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7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1万元、住房公积金111.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8万元。
公用经费17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23万元、邮电费2.57万元、物业管理费10.62万元、差旅费4.31万元、维修(护)费0.7万元、培训费0.11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劳务费47.2万元、委托业务费28.21万元、工会经费9.38万元、福利费25.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2.6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7.3%。较上年减少1.08万元,下降29.3%。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级核查、与兄弟单位交流没有预计批次,2023年只发生4次公务招待实际发生费用0.37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由于2022年对公务用车进行了大修,2023年公车维修保运行费较2022年度减少1.35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未安排因公出国的经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的费用支出。决算数等于上年决算数。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6%;较上年减少1.35万元,下降37.6%;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保险及维修费较预算有所减少。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实际发生的批次较年初安排量减少。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预算。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24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加油费1.38万元、保险费0.23万元、维修养护费0.46万元、过桥过路年审费0.17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2.3%,较上年增加0.27万元,增长27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际发生的批次较年初安排量减少。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本年没有开展接待外宾工作。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7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接待上级单位及兄弟城市不动产登记业务交流,主要是开展业务检查及业务交流相关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个,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39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5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运行维护费项目保障了不动产登记基础数据平台信息实时得到更新;部门间可共享不动产登记信息;年度受理的不动产登记档案及生成的各类文书档案得到规范的整理、扫描及形成电子档案;各类档案资料有规范、安全的库房存放;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财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能得到有效推进。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运行维护费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中心对在部门决算中的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运行维护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50万元,结转使用资金46万元),执行数为387万元,完成预算97.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2023年整理受理的不动产登记档案49197卷;二是全年发放不动产证书登记证明(含电子)143796份;是根据《关于2022年度全市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结果的通知》(黄档文﹝2024﹞3号)的精神,我中心档案管理工作达到省一级管理标准;四是继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群众可多途径(一事联办、银行网办、网厅办)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事项。实现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目标,提升了群众办事便利度;五是非税收入方面。全年不动产登记费缴存629万元,较设定目标金额增长了12%;六是继续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实现一般登记1个工作日可办结,个人新购商品房转移登记、个人存量房转移登记等高频事项1个小时办结。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未发生偏差大或目标未完成的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与年度预算安排相结合,将完成绩效目标值作为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实现以部门为责任主体,科学设定项目绩效目标。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我单位结合招标结果调整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经费预算保障规模。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项内容。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