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来源:森林公安局    时间:2021-09-30 16:25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工作职责

(二)机构、人员设置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管理相关文件规定

第三部分  单位决算基本情况

(一)单位收支情况说明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会议费支出

3.培训费支出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表

1、2020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表

2、2020年部门收入决算表

3、2020年部门支出决算表

4、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黄石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一、单位概况

(一)工作职责

1、宣传、执行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立案侦查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资源和珍稀植物资源的重大和一般刑事案件。

3、负责维护森林种植、采伐、运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社会治安秩序,抓好森林资源安全保卫工作,查处治安案件和治安火灾事故。

4、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的裁决。

5、指导全市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

6、负责全市森林公安装配,物质供应和警衔管理。

7、承担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人员设置

森林公安局2020年核定编制数16名,实有在职在编人数13人;协警2名;退休人员4人。内设综合科、法制科、刑侦(治安)队、开发区派出所。

二、预算公开管理相关文件规定

森林公安局按《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执行。第八条“下列情形的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七)财务管理信息。包括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政府采购等信息。”并要求“上述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事项有法定时限规定的,按照法定时限执行”。

三、 单位决算基本情况

(一)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本年收入总计382.31万元,较上年 453.06万元减少70.75万元,降幅15.62%,本年无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

2020年我单位总计支出382.31万元,较上年445.11万元减少62.8万元,减幅14.11%。

其中:基本支出382.31万元,较上年400.83万元减少18.52万元,降幅4.62%,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厉行节俭,压缩开支。

项目支出为0万元,较上年44.28万元减少44.28万元,减幅100%,主要是防火队于2019年4月转至应急局,同时项目也划转至应急局。

本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12.46万元减少12.46万元,减幅100%,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车购置费0元,出国(境)0元。“三公”经费支出3.8万元,上年支出3.27万元,减幅0.53%,主要为车辆老旧,维修费用小浮增长,且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其中:

公务接待费0.04万元,上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增幅100%,但实际增长额较小,费用控制较好。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预算减少1.96万元,2020年共公务接待1次,接待来客(含陪客)8人次。因疫情防控需要,各单位需减少外出公务差旅活动,导致接待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6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4台),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7万元,增幅14.98%,减幅主要为车辆老旧,维修费用小浮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预算8万元减少4.24万元,我局日常严格公务车管理节约了相关支出。公车购置费0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

2、会议费支出

本年会议费支出为0万元,上年支出0万元。

3、培训费支出

本年培训费支出为0.11万元,上年支出0.33万元,减幅66.66%,为员工档案培训。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15万元,比2019年36.34万元,减少2.19万元,减幅6.0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俭,费用缩减。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6万元,均为服务类,主要用于车辆维护保养。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共计42.1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应急保障车0台,执法执勤用车2台、特征专业技术用车0、其他用车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2020年无项目支出,故此项无数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9、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单位和主管单位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附表

1、2020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表

2、2020年部门收入决算表

3、2020年部门支出决算表

4、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