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黄石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公开管理相关文件规定
四、预算编制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黄石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表2)
三、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表3)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4)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2021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6)
七、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7)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第三部分 黄石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50万元以上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黄石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立案侦查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资源和珍稀植物资源的重大和一般刑事案件。
3、负责维护森林种植、采伐、运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社会治安秩序,抓好森林资源安全保卫工作,查处治安案件和治安火灾事故。
4、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的裁决。
5、指导全市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
6、负责全市森林公安装配,物质供应和警衔管理。
7、承担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森林公安局为市自然规划局所属二级行政单位。
三、预算公开管理相关文件规定
黄石市森林公安局按《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执行。第八条“下列情形的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七)财务管理信息。包括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政府采购等信息。”并要求“上述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事项有法定时限规定的,按照法定时限执行”。
四、预算编制基本情况
森林公安局为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二级行政单位,核定编制数16名,实有人数13人,其中副县级1名,正科级2名,副科级3名,科员及以下7名。协警实有5名,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黄石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表2)
三、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表3)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4)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2021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6)
七、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7)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第三部分 黄石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2021年预算收入总计为332.14万元,均为财政拔款收入。
(二)预算支出情况。2021年预算支出总计332.14万元。详情如下:
基本支出332.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9.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01万元。
项目支出为0万元。
(三)预算收支按照所属单位划分情况:332.14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总计332.14万元,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按照支出功能分类,本年支出分为:林业执法与监督332.1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正常晋档基本支出工资薪金正常增长;我单位性质为行政机构,奖金按五项申报;退休人员每年有体检等费用支出;新增两名遗属费用支出。
(一)工资福利支出279.64万元,较2020年260.92增18.72万元,增幅7.17%。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本年增加主要为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及社保正常增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总计37.49万元,详情如下:
1.日常公用支出12.35万元,其中:办公费4.5万元、印刷费0.85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差旅费2.5万元、劳务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2.交通费16.45万元,其中:车辆运行与维护8万元、其他交通费8.45万元;
3.职工福利费8.69万元,其中:工会经费3.86万元、福利费4.83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01万元,较2020年16.82减少1.81万元,降幅10.76%。主要用于基本离退休费、离休工资、医疗补助、退休人员奖金工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预算为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全局机关运行经费37.49万元,较2020年36.83增加0.66万元,增幅1.79%。具体预算安排如下:办公费4.5万元、印刷费0.85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维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3.86万元、福利费4.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8.45万元等费用。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4.85万元(含新增资产配置),其中:交通费(车辆维修)3万元、公用经费(含印刷)1.8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财政批复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公车购置费0元,出国(境)0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主要为我单位例行节俭,压缩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用无增减。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黄石市森林公安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现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全局现有公务车辆2辆,为执法执勤用车2辆。
八、50万元以上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务名词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部门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
3. 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 年末结转和结余:填列部门结转下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5.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6.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黄石市森林公安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