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国土资源局下陆区分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下陆区分局    时间:2020-09-29 17:33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公开管理相关文件规定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的总体情况

(二)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三)决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其他情况(举借政府债务情况、扶贫专项资金、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

五、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绩效评级结果应用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附(公开的决算表格)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并监督检查。

(二)预测辖区内中长期各类用地、各种矿产资源需求,服务经济建设。协助市局组织编制土地、矿产资源等国土资源规划、监督检查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

(三)负责土地调查、综合统计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工作;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配合市局做好土地权属核实工作,参与调处权属纠纷和违法案件的查处。

(四)负责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五)负责做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配合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或征收、土地收储工作;协助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及个人建房用地的报批手续,依法管理土地资产和监督土地市场;协助做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

(六)协助做好矿产储量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有关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的征缴;负责采矿许可证的申办、延续、变更、注销、吊销和年度检验的初审工作,协助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的征缴。     

(七)组织重点地质灾害监测,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和地勘项目管理工作。

(八)负责国土资源信访调处工作,配合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九)负责做好分局的干部职工管理工作,协助市局做好干部职工的考核、测评、推荐、呈报和干部职工人事日常工作。

(十)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黄石市国土资源局下陆区分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2科1室,分别为土地管理科、地质矿产管理科和办公室。2019年,分局编制数13个,实有在编人员7人;退休人员7人。

三、预算公开管理相关文件规定

黄石市国土资源局下陆区分局按《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执行。第八条“下列情形的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七)财务管理信息。包括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政府采购等信息。”并要求“上述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事项有法定时限规定的,按照法定时限执行”。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的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201.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20万元,占总收入的81.54%;日常公用经费20.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项目经费17万元,占总收入的8.44%。

2019年经费支出203.1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9.42万元,占总支出的83.38%;公用支出24.7万元,占总支出的12.16%;项目支出9.06万元,占总支出的4.46%。

(二)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176.3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76.36万元。

2019年决算收入201.3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84.37万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7万元。

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了25.0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增加了8.01万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增加了17万元。

(三)决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预算支出176.3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76.36万元。

2019年决算支出203.1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79.60万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9.06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2万元。

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了26.8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增加了3.24万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增加了9.06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了14.5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201.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2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0.17万元,项目经费17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0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12万元,项目支出9.0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59万元,项目支出9.06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分局机关运行经费19.82万元,比上年减少2.6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分局退休1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0.27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12月31日,国有资产共计18.61万元,无车辆,其中: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其他情况

2019年无举借政府债务情况、扶贫专项资金、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财政专项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

五、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分局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市级资金0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不涉及项目支出。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全省基本农田土地保护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3.9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落实耕地保有量5530.5亩,划定下陆区永久基本农田5块,面积221.354亩。

矿产资源补偿费改税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弥补分局人员经费不足,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绩效评级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执行率较低,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是2019年年中或年底追加下拨,故2019年度未支出。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部门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8、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反映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七、附(公开的决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