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关于2019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来源:开发区·铁山区分局    时间:2020-09-24 17:20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公开管理相关文件规定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的总体情况

(二)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三)决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其他情况(举借政府债务情况、扶贫专项资金、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

五、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绩效评级结果应用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附件(公开的决算表格)

 

一、部门职责

①负责托管区内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并监督检查;②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规划和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参与宏观经济运行调控,拟订相关调控政策和措施;③负责辖区内耕地保护、土地用途管制、临时用地审批和监管;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市场和土地利用监管工作;④负责指导实施开发区辖区内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征用、供地工作;⑤负责辖区内土地调查,承办辖区内土地调查及变更调查工作;配合市级发证矿山采矿权登记;⑥负责收取辖区内土地出让金;⑦负责辖区内日常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动态巡查工作,预防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和处理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及相关案件的移送;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建设和村级协管员管理;负责辖区国土资源内违法违规行为检举与控告的受理及处理工作;承办辖区内土地矿产卫星遥感执法检查和例行督察工作;⑧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⑨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巡查、监测、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及地质环境保护;⑩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信访与维稳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为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2009年收编为参公管理副县级单位,编制12人(副科级以上干部8人)。因2014年人事变动,1人调至市局机关工作,现实有人数11人。2017年2月,市编办核定开发区托管区五个国土所事业单位编制19个,过渡编7个,合计26个,为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委托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进行管理。经编办核实,并与开发区管委会商定移交人员35人,其中在职人员26人(含副科级2人),退休人员9人。2017年7月17日市政府关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协调落实开发区五个国土所收编人员经费保障问题的请示》(黄土资文[2017]115号文批示,同意将开发区五个国土所26名有编人员和9名退休人员纳入财政预算。2019年因机构改革、两区融合的原因,1人调回市局,2019年底开发区分局现有干部职工43人(其中在职人员33人,退休人员10人)。 

三、预算公开管理相关文件规定

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按《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执行。第八条“下列情形的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七)财务管理信息。包括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政府采购等信息。”并要求“上述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事项有法定时限规定的,按照法定时限执行”。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的总体情况

2019年决算收入673.10万元,全部属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9年决算支出705.52万元,基本支出667.96万元,项目支出37.56万元(土地专项业务经费27.43万元、地质灾害防治0.99万元、 2018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补助0.85万元、2017年全省基本农田保护支出8.29),全部属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决算收入673.10万元,预算收入619.53万元,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预算,项目经费53万元压缩到50.35万元。其中追加的指标包括: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调增工资7.50万元、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调资17.58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改税补助20.00万元、全省基本农田土地保护支出11.14万元。

2019年决算收入673.10万元比上年决算收入580.94万元增加92.16万元,主要是追加调资的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拨款。

(三)决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决算支出705.52万元,基本支出667.96万元,项目支出37.56万元。

2018年决算支出513.40万元,基本支出505.57万元,项目支出7.83万元。

2019年决算支出比2018年决算支出增加192.12万元,主要是五个基层国土所收编后所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等原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673.10万元,2019年支出705.52万元,基本支出667.96万元,项目支出37.56万元(土地专项业务经费27.43万元、地质灾害防治0.99万元、 2018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补助0.85万元、2017年全省基本农田保护支出8.2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5.52万元,基本支出667.96万元,项目支出37.56万元。基本支出决算情况:工资福利支出581.64万元(基本工资137.03、津贴补贴110.10、奖金165.28、绩效工资10.3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8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8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94、住房公积金46.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52万元(退休费32.75、生活补助0.77),商品和服务支出52.54万元(办公费5.96、印刷费0.49、手续费0.01、水费0.15、电费3.27、邮电费1.89、物业管理费0.39、差旅费3.83、维修(护)费0.43、培训费0.09、公务接待费0.08、劳务费5.06、 工会经费6.96、福利费11.82、其他交通费用5.5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1),资本性支出0.27万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公务接待费0.08万元,2019年预算数0.1万元。2018年无公务接待费。2019年公务接待1次,主要是接待省厅关于调查核实姜亨胜信访投诉事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2.54万元,比上年41.64万元增加10.90万元,上升26.18%,主要原因是分局管辖五个国土所上收市管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85万元,其中法律顾问合同款4.00万元,印刷服务0.485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购买了三台碎纸机共计0.27万元。本单位无车辆资产,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其他情况(举借政府债务情况、扶贫专项资金、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

2019年无其他情况 

五、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12.5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和上级的要求,紧紧围绕目标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进展,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18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补助1.20万元,执行数为0.847万元,完成项目拨款的70.58%。地质灾害防治项目1.50万元,执行数为0.99万元,完成项目拨款的66%。主要产出和效果: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技术要求严格,资金下达后要结合地灾隐患的变化现状,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开展详细勘查、施工设计,建设周期长。2017年全省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经费9.85万元,执行数为8.29万元,完成项目拨款的84.16%。主要产出和效果:分局下属五个国土所基本完成目标,也已经验收。截至2019年底基本上支付合同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实施周期长,项目的绩效目标很难分解到每个年度,且所产生的效益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绩效评价周期,延长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的项目的评价周期,将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

(三)绩效评级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合格,有赖于合理的绩效管理工作,今后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限,分年度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六、名词解释

1.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2.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部门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公共预财政拨款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年末结转和结余:填列部门结转下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8.“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事业方面的支出。

七、附件(公开的决算表格)

 

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