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国土资源局下陆区分局关于2018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来源:下陆区国土分局    时间:2019-09-27 16:29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信息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决算公开表

1、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8年收入决算表

3、2018年支出决算表

4、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1、负责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并监督检查。

2、预测辖区内中长期各类用地、各种矿产资源需求,服务经济建设。协助市局组织编制土地、矿产资源等国土资源规划、监督检查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

3、负责土地调查、综合统计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工作;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配合市局做好土地权属核实工作,参与调处权属纠纷和违法案件的查处。

4、负责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5、负责做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配合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或征收、土地收储工作;协助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及个人建房用地的报批手续,依法管理土地资产和监督土地市场;协助做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

6、协助做好矿产储量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有关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的征缴;负责采矿许可证的申办、延续、变更、注销、吊销和年度检验的初审工作,协助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的征缴。     

7、组织重点地质灾害监测,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和地勘项目管理工作。

8、负责国土资源信访调处工作,配合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9、负责做好分局的干部职工管理工作,协助市局做好干部职工的考核、测评、推荐、呈报和干部职工人事日常工作。

10、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信息

黄石市国土资源局下陆区分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2科1室,分别为土地管理科、地质矿产管理科和办公室。2018年,分局编制数13个,实有在编人员10人;退休人员6人。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预算数188.4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222.64万元减少34.17万元,主要是2017年退休2人,退休人员退休费由社保局发放,人员经费减少。

2018年预算数188.47万元,决算数199.27万元,差额10.8万元,原因是年中拨付了2018年人员经费增资、公用经费提标和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2018年各项收入199.2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95.37万云,地质灾害防治3.9万云。

2018年收入比上年收入242.85万元减少43.5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2018年支出219.9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3.49万元,公用支出27.43万元,项目支出9.01万元。

2018年支出比上年支出251.17万元减少31.2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分局机关运行经费为22.43万元,比上年29.41万元减少6.98万元,降低23.73%,主要原因是分局2017年退休2人,导致公用支出减少。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0.96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共计70.49万元,无车辆,其中: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国有资产比上年73.51万元减少3.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报废了部分固定资产。

1.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分局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市级资金0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不涉及项目支出。

    3.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3.9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对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早安排,早部署,加强防御强降雨引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积极应对,切实做好防范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组织对辖区人口密集区、主要交通干线、矿山废渣堆、东方山风景区、中小学校舍、重点建设工程区等重点区域及以往发生过崩塌、滑坡、塌陷灾害区域地质灾害进行了全面排查。三是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形成区、新区、社区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确定了全区37个网格的网格负责人、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和网格专管员,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的协同应对作用,并将监测工作逐一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监测人员,做到了全覆盖,不留死角。四是对发生的每一起地质灾害,均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置,提出了应急防治措施,并督促责任单位开展防治工作。

    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存在项目支出执行率低的问题,主要原因是该项目资金是2018年年底追加下拨,故2018年度未实施。今后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要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时间,分年度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部门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4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8、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反映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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