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措施,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和报告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并指导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出让、租赁和土地储备政策,指导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作价出资政策。承担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相关工作。承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相关工作。监督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指导落实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并监督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组织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监督和组织实施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政策。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来源:政工科 时间:2026-06-24 14:48
